查看原文
其他

读者来搞丨关于虐恋的二三事

2015-12-15 乐天 玛丽斯特普

「能为你忍受,然后当享受,那又何妨」

陈奕迅.,斯德哥尔摩情人


什么是虐恋?


当听到“虐恋”这个词,你想到的是什么?

关于这个问题,小伙伴们的回答可谓五花八门。有人说:酒池肉林,不作不死,变态的爱。也有人说:虐心的感情纠葛,爱的死去活来却不能在一起,相爱却要互相伤害,自我纠结的矛盾的爱。还有人说:韩剧、小说宣传语。男(大)二(备)号(胎)。


另一些阅尽天下x片的小伙伴则指出:韩剧现在都不流行虐了!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学术意义上的“虐恋”呢?


最早采用“虐恋”这个词的,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潘光旦。它的英文全称是“sadomasochism”,大众更熟知它的缩写——SM。其中,S指代施虐倾向(sadism),M指代受虐倾向(masochism)。一个更为正式的名称是BDSM,这个名称涵盖了若干种常见的虐恋活动:捆绑&调教(Bondage& Discipline),支配&臣服(Dominance& Submission),施虐&受虐(Sadism& Masochism)。


学者李银河曾为虐恋下过一个定义,“它是一种通过痛感获得快感的性活动。”这里的痛感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是肉体痛苦,其二是精神痛苦”。在虐恋活动中,向他人施加痛苦、从而获得性愉悦的一方是施虐者(又称:支配者),而承受痛苦、并从中获得愉悦的一方则是受虐者(又称:服从者)。在某些虐恋爱好者能够在施虐-受虐的角色中自由切换,即:既能通过施加痛苦、也能通过承受痛苦获得快乐。


美剧Hannibal中,Will和Hannibal惺惺相惜、却水火不容。许多剧迷将这种关系称为“相爱相杀的虐恋”。


虐恋活动中的肉体痛苦可以通过许多种方式造成。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痛苦限定于一个安全的范围内,不会对受虐者造成器质性的、“需要医药治疗的”伤害。


而造成“精神痛苦”的方式,主要包括:

1. 受虐者对施虐者的臣服,即:承认施虐者的权力地位高于自身。一些受虐者会自称“奴隶”,并将施虐者称为自己的“主人”。

2. 受虐者对自我独立意志的否定,即:自身的意愿是不重要的,受虐者的行为要以取悦施虐者为第一要义。在一些虐恋活动持续过程中,受虐者禁止表达个人意愿,否则就会受到施虐者的惩罚。

3. 施虐者对受虐者进行言语或动作上的羞辱。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虐恋活动中,受虐者承受来自施虐者肉体、精神两方面的折磨。但区分“虐恋”和“虐待”一个重要的指标是:受虐者是自愿加入这场活动的。在活动开始之前,双方会对活动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商讨与约定。事实上,虐恋活动的规则通常由受虐者制定:受虐者告诉施虐者,自己能承受的肉体/精神痛苦极限在哪,有哪些动作应该尽情施展、哪些动作“可以接受”、又有哪些动作绝对不被允许。双方会约定一些“安全词汇”,当受虐者在虐恋活动中说出安全词,活动必须立刻结束。


因为虐恋活动具有这种“受虐者主导”的特征,很多人甚至将它视为“受虐者的自慰”。虽然受虐者要经受痛苦,但这些痛苦实际上是以他/她本身的意志为准绳而确定的。施虐者要领会受虐者的用意,行动不能超过对方接受的阀值、否则会导致虐恋活动的失败;但是也不能低于对方的期待,否则就无法让自己和他人在这场游戏中获得满足。这对施虐者的共情能力和感受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也许正是因为施虐者需要付出的精力和体力远远大于受虐者,在虐恋爱好者群体中,施虐者的人数也是远远小于受虐者的。这就催生了一大批提供商业BDSM服务的群体。“好这口”的“M”们花钱求虐,价格且是相当高昂。


荷兰红灯区,提供SM(通常是向客人施虐)服务的性工作者,收费更高昂。


多少人在虐恋?


虐恋活动古已有之。成书于14世纪末的《金瓶梅》中,就出现过西门庆对其妻妾及偷情对象采取捆绑、语言羞辱、以及其它若干种施虐手段的描写。1870年出版的《貂皮中的维纳斯》则是一本描述男性受虐的文学作品,这本书的影响如此深远,乃至作者马索克的名字被后人用以代称 “受虐倾向”(Masochism)。


一个保守的估计是:大约10%的人曾参与过某种类型的虐恋活动(Federman, 1987)。但是,如果将考查范围放大到“曾在性行为中采取某些虐恋手法来增进性的乐趣”,那么我们可以说,大约30%的人尝试过虐恋(Gamman, 1994)。金赛性学报告中指出:1/5的男性和1/8的女性会对虐恋情节的故事产生生理反应,许多人承认他们在性行为中有过咬和打的动作。


风靡于各大网站的言情小说中,有一类被称为“霸道总裁”文。这些小说中,“腹黑”的总裁们,采取各种手段迫使心仪的女性臣服于自己。这些作品可被视为虐恋文学的一种。考虑到现实中此类作品拥有大量的拥趸,可以说:喜爱(至少是喜爱观看和幻想)虐恋行为的人口比例,也许比估计的还要高。


参与虐恋活动的人群中,男性人数比女性多。这些男性大部分(约4/5)是受虐爱好者。在纽约一家历史悠久的虐恋组织里,大多数男性会员都是受虐爱好者,而女性会员中受虐爱好者的比例仅有1/2。这个组织的秘书长说:“如果向每个希望我鞭打他的男性收1美元,我马上就会成为大富翁。”


上世纪70年代起,虐恋爱好者以旧金山为大本营,组织各种大型聚会,蓬勃发展。媒体中开始出现虐恋元素。80年代,“全英男同性恋虐恋爱好者协会”成立,虐恋爱好者对BDSM活动进行研讨,发声反对社会对本群体的歧视。时至今日,“女王”,“S”、“M”这类曾专属于虐恋活动的符号,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大众传媒中。而各种用品商店里也很容易买到束缚绳、咬口球等专属工具。虐恋从一种半地下活动走向公开,开始向主流文化渗透,被更多人熟知。


活跃于上世纪60、70年代的时尚摄影大师Helmut Newton曾多次在作品中采用虐恋符号。


人们为什么喜欢虐恋?


早期的研究者将虐恋爱好视为一种变态,认为施虐-受虐的欲望根源于童年阴影、压力或负罪感。然而福柯指出:虐恋爱好源自于人们对快乐的追求,它实际上是一种生活方式、甚至美学层面的选择。虐恋爱好者从生理上的疼痛,以及心理上的统治-屈服关系中获得性的享受。那么,为什么人会喜爱虐恋——这种听上去违背人类“趋利避害、趋乐避苦”本能——的活动呢?研究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释。


1. 生理因素

人们早就发现:疼痛可以增加快感。在19世纪,鞭笞甚至被用作一种治疗男性勃起功能障碍的手段。在身体疼痛的时候,人的大脑会分泌一种叫做“内啡肽”(endorphin)的物质,它的化学结构和吗啡类似,具有成瘾性。因此,一些研究者认为:喜爱肉体疼痛的虐恋爱好者实际上是内啡肽成瘾者。此外,肉体感知压力时,大脑会分泌肾上腺素,它能加快心跳和提升兴奋度。也许正是在这些化学物质的作用下,“疼痛”与“性快感”之间建立起了某种神秘的联系。


王洛宾的情歌“在那遥远的地方”中唱道:我愿做一只小羊…愿她每天拿着皮鞭,不断轻轻打在我身上。


2. 权力斗争、对爱和渴求

在亲密关系理论中,学者提出:人们总是期待自己被关注,容易对那些关心我们、了解我们的人产生喜爱(Miller& Perlman, 2011)


施虐过程中,受虐者承认施虐者是自己的主人和统治者,施虐者体验到一种绝对的、无限的控制权,这种“食肉寝皮”般的终极占有,是现实生活中极难得到的感受。另一方面,施虐者为了折磨受虐者,必须把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到他/她身上,于是,受虐者也能感受到:自己正在被另一个人深刻地关注着。受虐者通过放弃一部分自我(容许他人对自己身体&人格进行伤害),从而更紧密地与对方融为一体,在这个过程中,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价值、肯定了自己的意义。


虐恋过程中,受虐者决定自己能接受何种程度的肉体/精神伤害,并通过与施虐者的协商,共同实践这些伤害。如果施虐-受虐双方在这个过程中缺乏足够的交流和互相信赖,那么就不可能有成功的虐恋、也不可能带来双方的享受。这些交流与信任,促使施虐-受虐双方在虐恋活动中,形成了一种对彼此无限亲近的关系。虐恋过程中,人们在自己内心最隐秘、最禁忌的欲望边缘摸索,一起经历过这个过程的对方,就成为了自己的“同谋”。因此,也有观点认为:虐恋能够增加情侣对彼此的爱。


许多爱侣都承受过那种孤独:有强烈的“与爱人彻底融为一体”的欲望,却最终意识到自己无法真正拥有对方,于是被无法忍受的疏离感所折磨。但是在虐恋的过程中,人们对于爱和结合的欲望得到了满足。


罗大佑:你不属于我,我也不拥有你,姑娘世上没有人有占有的权力。而虐恋帮助人们找到了占有的感觉。


3. 审美与生活方式

虐恋活动是一种带有浓郁戏剧化和表演色彩的活动。爱好者们穿着特殊的服装(如:紧身皮衣,高跟靴子,羽毛面具等),布置出特殊的场景(如:监狱、教室),采取一系列极具象征意味的行动。通常,由受虐者表演出一系列情节(如:不听话、挑衅和挑逗),从而“激发”施虐者对其采取行动。双方要进行一系列的对白,这考验着彼此的想象力与创造性。通过这种方式,性行为不再局限于生殖器的接触,人类的整个身体、甚至“思想意识”本身都能成为获得性快感的媒介,性活动因此具有了更强的艺术感和趣味。


此外,也有一些虐恋爱好者将这种活动视为一种对自我、对亲密关系进行探索的途径。通过这种方式,爱侣们检验着彼此关系中最亲密的因素。从肉体的束缚和心灵的羞辱中,探寻自己最深刻的渴望,从而获得心灵的自由和完整。“参与者创造出另一种身份的自我,既不是他/她本人,又不是非本人,而是他/她自我的一部分。”(李银河,2002)


区分“虐恋”与“虐待”


人们对于虐恋的一个最大担忧是:怎样避免它从“虐恋”转化为“虐待”?


虐恋行为(BDSM)和虐待行为(abusive activities)一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受虐者不仅是自愿参与这种行为的,而且还是整个活动的主导者。受虐者和施虐者彼此信任、充分交流。在设计虐恋活动的时候,施虐者要充分尊重受虐者的意愿。换句话说,在虐恋关系中,受虐者负责战略规划,而施虐者则负责执行。“自我为中心的人不可能是好的支配者,因为他们与受虐者之间缺乏强有力的共鸣,所以无法满足对方的需求。”(Veaux, 2015)


在虐恋活动中,“虐”只是手段,双方最终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彼此痛苦、而是为了追求更大的快乐。事实上,许多情侣都曾在性行为中无意识地采取过某些虐恋元素来增强快感。虽然虐恋包含肉体的痛苦和精神的奴役,但是首先,这些痛苦大多是安全的、不会造成严重损害的。其次,人们享受的其实并非奴役本身,而是此类(充满艺术加工元素的)奴役状态之中包含的那些性感成分。“很少有人能享受缺乏性意味的奴役。” (李银河,2002)


如果一个人喜爱虐恋、并且习惯于在虐恋关系中扮演受虐者,这并不代表这个人在社会生活中也同样喜欢居于下风、或者处于被动状态。事实上,许多受虐爱好者在社会生活中都是非常强势的人。丹麦女作家Siu Holm是一个受虐爱好者,但是她只能容许自己在卧室里被人作为弱者相待。社会层面,她是一个强硬的人,希望获得足够的尊重,也决不允许别人替自己拿主意。一些提供收费施虐服务的女性表示,自己的客户中不乏身居高位的男子。因此,即便一个人在性活动中喜爱受虐,这种受虐倾向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局限在卧室里。


要不要“虐恋”?争议与讨论


关于虐恋行为的一个重要批评是:它会引发对参与者人身安全的威胁。对此,支持虐恋的群体指出:大多数虐恋活动中,导致的人身安全风险并不比整容手术更大。如果人们能容许整容手术,为什么不能容许虐恋活动呢?毕竟它和整容一样,是“人们自愿承担的风险”。然而,关于虐恋活动致残、致死的新闻时时见诸报端。也许无论支持还是反对虐恋的人,都应该好好思考:我们是否能、以及应如何避免那些“出自强迫”的性虐、从而保证每一段虐恋关系都是在安全、自愿的环境中展开的。


在女权主义群体中,虐恋同样饱受争议。一部分女权主义者认为,虐恋是对“传统男性气质”的肯定和崇拜,并造成了对女性、残疾人、同性恋群体的侮辱和剥削,促进了权力的不平衡。而另一些女权主义者指出:大部分用户在购买包含虐恋内容的色情作品时,会选择男女平等、或者男性受虐的题材。关于“虐恋色情制品是否会鼓励性暴力,教育女性屈从于施虐者”,仍然存在广泛的争议和讨论。


另外,关于“虐恋”的争论,有时会上升到关于“性行为的意义、以及它的边界在哪里”的探索。究竟性仅仅是一种肉体的宣泄、还是代表最深切的亲密和交流?性活动究竟是局限在卧室内的私人生活,还是像那句著名的口号“性就是政治”一样,会对社会的其它领域产生影响?一些虐恋爱好者表示:性仅仅是“我自身的一部分”,喜爱虐恋的人们仅仅是在争取私人生活领域的绝对自由。另外一些鼓吹者则认为,虐恋意味着性革命,是对“一夫一妻的异性关系霸权”的反叛。而反对它的人说:这些行为实际上是在加剧现有的男性霸权。


有人提出,性虐待和宗教中的受虐行为有共通之处。也许通过精神和肉体上的虐待,我们可以逃避焦虑、痛苦和折磨,实现对自我的探索。也有人怀疑:人们真的能够通过性来完成自我探索吗?这是否赋予了性行为过高的意义?


也许有一天,人类能彻底了解自身,并且为自己的各种欲望一一写下清晰完整的解释。但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关于虐恋的争论,正如我们对性和爱的贪恋一样,仍将无休无止地持续下去。


「我们纠缠在一起的时候,你掐住我的脖子、慢慢收紧双手,目光迷离。我感到危险,却又产生一种快乐和满足。当欲望散去、情绪平复,你拥着我躺在床上,用手臂箍紧我、把我裹进你的怀里,“为什么我这么爱你,却又想要虐待你?”——因为你的这句话,也就有了这篇文章。」


(注:文中采用的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本文作者进行删除。)


『参考文献』

[1] 李银河:《虐恋亚文化》 中国友谊出版社. 2002

[2] 贺兰特.凯查杜里安(美):《性学观止》 世界图书出版社. 2009

[3] Franklin Veaux(美):What? Why? How? A brief introduction to BDSM

https://www.xeromag.com/fvbdsm.html

[4] 部分内容参考了维基百科关于BDSM的描述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99%90%E6%81%8B#.E5.8F.82.E8.80.83.E6.96.87.E7.8C.AE


阅读原文报名19日北京你我啪活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