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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清远医保最新调整,这些业务将......

清远发布 2021-06-27


@清远街坊 注意啦

我市使用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将全面停止使用

统一切换使用国家医保信息平台

3月14日20时起暂停办理医保相关业务

3月18日8时后,将全面恢复办理所有医保业务  



在信息平台切换期间,

全市医疗保障相关业务将暂停服务。

市医保部门介绍,

暂停服务期间,

部分业务可采取先受理申请,

待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正式上线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具体请看指南↓



(一)暂停统筹区内住院、特殊门诊、普通门诊记账结算。暂停服务期间办理入院或出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适当收取押金,待恢复服务后由医疗机构办理补录登记、结算及补退费等手续。


(二)暂停异地联网结算。暂停服务期间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可向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医疗费后,到参保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零星报销。暂停服务期间,办理入院手续的,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暂停医保待遇核发。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含医保个人账户、零星报销费用划拨等)将暂停核发,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及核发;部分待遇款项受系统上线影响,可能延期核发。


(四)暂停医保关系、缴费等相关业务办理。暂停服务期间,医疗保险费补缴、一次性趸缴、关系转移、普通门诊选点等相关业务仅限于受理申请,待恢复服务后进行补办。


(五)暂停公共服务渠道。2021年3月13日20时起,粤省事、清远人社等公共服务渠道暂停受理医保相关业务;停止服务前已申办的业务不受影响。


如有疑问请向当地医疗保障局或社保局咨询。




清远发布编辑部来源:清远日报编辑:黄然校对:蔡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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