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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10日!消控室竟“无证”值班?广州一物业经理被拘留!

广州消防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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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

是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心脏”

是指挥火灾扑救

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的信息指挥中心

如此重要的岗位

竟有人“无证”上岗!



消控室值班员无证上岗

物业经理被行拘10日


2023年12月23日6时47分

广州市海珠区

某街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

造成1人受伤、1人死亡

2023年12月23日15时许

海珠区消防大队监督人员

进行火灾延伸调查时

现场发现该建筑的消防控制室

安排了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该建筑属于高层民用建筑

广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的消防违法行为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现决定给予广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同时,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物业经理李某某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

指使无等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相关人员

到消防控制室值班,冒险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

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阿消科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熟练掌握火警处置程序和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检查自动消防设施、联动控制设备运行情况,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内应当保存高层民用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系统图及控制逻辑关系说明、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等资料。《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阿消提示 



消防安全不能有半点马虎

更容不得一丝侥幸!

消防控制室管理操作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里的消防设施都有什么?

有哪些基本要求?

关于消防控制室,这些知识要掌握

👇👇👇

消防控制室值班责任重大

无证上岗或者持假证上岗

用假人值班、不落实值班制度等

这些都是自欺欺人、自毁长城的做法

阿消提醒广大企业负责人和值班人员

务必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

加强日常防火管控,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始终牢记生命第一、安全至上!


▌编辑:杜素敏

▌校对:王彩彩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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