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规范与发展丨2016年中国学前教育政策评述

2017-01-13 SUNGLORY 奕阳教育




2016年是持续深化学前教育改革之年。这一年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基本围绕 “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民办学前教育分类注册”、“加大财政投入”、“发展公办园”、“关注弱势儿童受教育权”等几个关键内容展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推进学前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在此,奕阳教育研究院学前教育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与《学前教育公共政策观察》杂志,对2016年我国实施的学前教育新政策以及新动态进行了梳理与评议,以与大家共同探讨这些问题。


关键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管理


1. 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发布:不断推进学前教育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教育部2016年3月1日颁布了新修订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新《规程》主要对坚持立德树人、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注重与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衔接、完善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修订。


点评:1989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它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幼儿园内部管理的规章,也是基础教育领域比较早的一部管理规章。之后,于1996年和2016年进行了两次修订,颁布了《幼儿园工作规程》。


相比于1996年的《规程》,新《规程》明确了一些笼统、模糊的内容,细化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如专设“幼儿园的安全”一章,明确要求幼儿园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食品药品以及与幼儿活动相关的各项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并根据新颁布的《反家庭暴力法》,增加了幼儿园应当进行反家庭暴力教育和发现家暴情况及时报案的规定,对于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不断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实施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推进玩具配备的安全化、标准化


2015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刊登了《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实施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明确:GB6675.1-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GB6675.2-2014《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GB6675.3-2014《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GB6675.4-2014《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等8项国家标准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


点评: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我国覆盖范围最广、要求最全面、影响最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所有产品和材料,是我国最基本的玩具安全标准,是制定其他玩具安全标准和3C(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认证检测的依据。


相比于2003年的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新的标准对玩具的机械物理性能(材料、小零件、尖端、金属丝、弹性绳、弹簧等)、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等都做了更详细、更严格的要求和规定,这说明国家对玩具安全的加强。


但是,由于玩具安全标准并未进入幼儿园教育行政管理范围,进入幼儿园的玩具没有部门和文件要求要有3C认证以及玩具安全检测证明,幼儿园验收与评估要求中也只是对玩教具的种类和数量做要求,而没有对玩具的3C认证和相关安全质量要求进行规定,造成部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玩具流入幼儿园。


因此,新的《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应考虑引入国家玩具安全标准,幼儿园在配备玩教具时,也应仔细查看成品玩具是否具有3C认证和相应的玩具安全检测证明,对于自制玩教具,则要根据玩具安全标准的相关规范制作安全的玩具,为玩具进入幼儿园设立一道安全保护屏障。


3. 最新《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实施:推动幼儿园建筑规划化、标准化建设


2016年11月1日起,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JGJ39-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简称新《规范》)开始实施。该规范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点评:《新规范》相较于《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内容更加细致、标准更加明确,如对室内环境(采光、隔声及噪声控制、空气质量)、建筑设备(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建筑电气)、安全保障、环保、节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且为了加大执行与规范力度,规定了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幼儿园建筑设计的安全性、适宜性。


这是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政策的一大进步,说明政策越来越关注空间建筑的安全性,这是幼儿园在建设、改造幼儿园时要特别注意的,也是必须执行的。那么,如何在执行安全规范时,建设灵活、多样的建筑空间,满足幼儿游戏的需求,则是当前幼儿园和建筑设计师需要共同考虑的问题。


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推进幼儿园安全工作规范化运行


2016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从坚持督导的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流程化,实效性、服务性,信息公开透明三个方面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标准,为校园安全工作规划化运行提供了一套完善的体制机制和技术方面的有力支持。


点评:《暂行办法》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加强学校安全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和学校安全事项认证机制建设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力地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学前教育若通过对安全标准如玩具安全标准、校车安全标准、幼儿园安全标准和认证制度的专项督导,反过来又可以倒逼相关标准规范和认证制度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毒跑道”之类缺乏权威的质量标准和专业检测机构的情形发生。 


关键词:“民办学前教育分类注册”


5.《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通过:规定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法之后,中国民办学校“营利性、非营利性”的分类改革正式启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可自主选择类别,“营利性”民办学校将注册为企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则将获得与公办校等同的税收优惠、土地划拨政策等。此次修法落地后,对学前教育的影响如何?


点评:在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中,学前教育的民办化比例是最高的。据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民办校比例约为9.31%,小学约为3.08%;学前阶段在2009年高达65.6%,2015年比例仍为65.44%。


在一个民办化比例如此之高的行业里,推出分类注册政策与把义务教育阶段的不允许设立“营利性学校”一样,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学前教育行业结构将重塑。2010年以来的教育改革,提出“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公办园比例提升、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是政策核心。


在学前教育的分类注册政策下,这个行业或将迎来新的拐点,甚至改变2010年以来学前教育发展方向。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幼儿园该如何配套政策?在一个民办园占多数的省及地区,实施分类注册制,这又将如何建成“公共服务体系”?过渡性质的“民办普惠幼儿园”该何去何从?这些管理的挑战将更大于以往。


关键词:“公办园发展后劲不足”

“财政投入继续提高”


6.《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发布: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85%


2016年12月,中国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此次《规划》提出,全民终身学习机会将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要进一步提升,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85%。


点评:2015年全国幼儿园共有22.37万所,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75%,提前完成了2020年的目标。相比于2009年的13.8万所,幼儿园数量增加8.57万所,增加了62.1%,但公办园占比仍然较低(2009年,公办园占34.4%,2015年占34.56%)。


刘焱教授认为,当前,“公办民办并举”格局并未形成,“入园难”普遍表现为“入公办园难”,相当多的地区,尤其是中、西部地区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西部农村地区非普惠性民办园的比例高达67%。从根本上讲,公办园少,是因为我国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比例过低。


因此,建议国家应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将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占比至少提高到7%,同时可以将“双50%以上”(即公办幼儿园数量占比50%以上;在公办园就读的幼儿占比50%)作为各地建设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考核指标,促使各地提高公办幼儿园占比。而且,在扩大资源时,还应着眼于学前教育质量的改善,构建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7.中央财政下达2016年相关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7亿元


2016年9月,中央财政下达2016年相关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资金927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49亿元,支持各地通过多种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并将幼儿资助类奖补资金由10亿元扩大到15亿元,支持各地进一步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优先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获得资助,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补助资金20亿元。


点评:根据教育部2015年评估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的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总支出的比例仅为3.5%。而国际经验表明,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在60%—80%之间的国家,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教育总支出的比例平均为7.73%。因此,国家应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以中西部农村地区为重点,引导支持各地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努力调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等各方面积极性,统筹城乡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幼儿资助制度,推动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关键词:“关注弱势儿童受教育权”


8.《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2016年6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提升中西部教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尤其是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村的学前教育,将是未来国家学前教育扶持重点。《意见》指出,中西部要因地制宜加强园舍建设、师资培训和玩教具配备,以扩充资源为核心、加强师资为重点、健全管理为支撑,通过举办托儿所、幼儿园等,构建农村学前教育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入园率,实现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到2020年,中西部地区学前当年毛入园率达到70%。


点评:农村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因此,政府应继续加大农村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扩充公办幼儿园资源,根据人口规模及分布情况,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合理规划农村公办幼儿园布局,推进乡镇中心园的建设;补充师资队伍,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配齐农村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要求,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提高农村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改革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积极探索以 49 31291 49 15533 0 0 1242 0 0:00:25 0:00:12 0:00:13 3062 49 31291 49 15533 0 0 1135 0 0:00:27 0:00:13 0:00:14 3603县为主的管理体制,探索以中心园为依托的业务管理模式,在保育教育、玩教具配备、师资培训、资源共享、巡回支教人员安排等方面提供具体指导,提高教育质量。


9. 国务院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实施学前教育


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指出,鼓励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取得办园许可,为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进一步落实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点评:《儿童权利公约》积极倡导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的融合,指出融合是残疾儿童的一种权利,而不是对他们施于的特殊待遇。而且残疾儿童与正常儿童一同学习、游戏,有助于增进残疾儿童沟通和表达能力,提高他们适应社会的能力。当前,学前融合教育已经成为国际学前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纲要》提供了两种安置模式,但是由于幼教工作者缺少实施学前融合教育的相关知识和教学策略,幼儿园普遍缺乏相应的空间设施,加上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持,导致学前融合实施范围有限,这也将是接下来学前融合教育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10. 《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7》:学前教育人口不断下降


2016年11月30日,《人口与劳动绿皮书:中国人口与劳动问题报告NO.17》发布。绿皮书对中国2016—2030 年的人口总量和规模进行预测,预测结果显示,2016—2030 年间,中国的总人口呈现缓慢增长趋势,但学前教育人口将不断下降。从各教育阶段人口占全部教育阶段人口的比重来看,学前教育和小学阶段人口比重在减少,二者分别从2016 年的20.3% 和30.1%, 降至2030 年的18.4% 和29.3%。这与中国当前进入超低生育率社会直接相关。


点评:由于当前我国家庭的学前教育支出占家庭收入的比例处于较高水平,在全国整体的教育支出中所占比例也处于较高水平,优质教育资源的高度竞争压力,使许多夫妇在是否生育二孩问题上犹豫不决。要改变这种局面, 必须发展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学前教育,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进一步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学前教育公共政策观察》

免费赠阅


《学前教育公共政策观察》创刊于2009年5月,为季刊,是奕阳教育研究院与21世纪教育研究院合办的学前教育公共政策刊物。本刊立足行业特点,定期收集整理学前教育公共政策新闻与资讯,为高校、科研机构、教委研究人员、管理者、政策制定者以及幼儿园、幼教企业管理与教学研究人员等全面了解、把握学前教育的政策动态、趋势变化、观点事件等提供支持与参考。


对本刊感兴趣的幼教同仁,可以点击文章底部的“阅读原文”填写申请,我们将定期赠阅予您,愿您与我们在专业发展上继续一路同行。


下期将为大家展现2016年国际早期教育发展政策与形势,敬请关注。





版权声明

原创稿件,转载请联系后台。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填写申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