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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图作战!佛冈强力推进违法用地整改!

佛冈融媒 佛冈发布 2021-06-27

     
本期导读                 

我县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

蔡旭东:挂图作战 统筹推进 完成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佛冈新启用一批“电子警察”


我县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




3月15日上午,省委召开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干部大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各县(市、区),我县组织在佛冈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省、市会议结束后,我县接着召开会议。



县委书记董和平在会上指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要全面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坚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决心,全力抓好佛冈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


董和平强调,要聚焦目标要求,在狠抓工作落实上见行动,高质量全方位落实广清一体化战略,加快推动广佛(佛冈)产业园建设。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到乡村振兴着力点,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积极推进“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补齐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的短板。要坚持生态优先,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要守牢底线,完善风险闭环管控的大平安机制,启动国道106线改线工程,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董和平强调,要突出学习教育,在营造实干氛围上树导向。各级各部门要学出实干状态,充分发挥党的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牢固树立实干实绩的鲜明导向,奋力推动佛冈加快融湾崛起进程、实现高质量发展。


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旭东,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黄小云,县政协主席袁卫国等县领导参加会议。(记者:徐英兵 邓飞情)



蔡旭东:挂图作战 统筹推进 完成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3月15日下午,我县召开2019年和2020年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工作会议。



会议通报了佛冈县2019年和2020年度土地卫片违法用地整改情况,我县截止至3月14日,2019年卫片未整改违法用地面积2307.27亩,已整改面积667.19亩,整改率28.9%,还有1640.08亩未整改。2020年卫片未整改违法用地面积2494.33亩,已整改面积1629.71亩,整改率65.3%,还有864.62亩未整改。



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旭东在会上指出,各镇各部门必须严肃对待、扛起责任,加速推进2019年卫片和2020年卫片整改工作,确保在今年3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解冻扣减的用地指标。


蔡旭东强调,各镇必须动员全镇力量,强力推进辖区内所有未整改违法用地的整治工作,镇领导要亲自抓整改、抓督办,深入现场一线解决问题,一线指挥整治。各相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从重点项目及大图斑违法用地切入,多举措落实,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务必完成整改任务。县政府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加强督导工作,对重点地区和重大违法整改项目进行专项督查,对于查处整改进度严重落后、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影响解冻扣减指标的要启动约谈问责工作,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记者:徐英兵)


佛冈新启用一批“电子警察”





4月5日起
佛冈新启用一批“电子警察”主要抓拍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规掉头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这些电子警察分布在…

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执法地址:

1、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路与教育路交汇处;

2、佛冈县石角镇福田路与青云西路交汇处;

3、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路与龙腾街交汇处;

4、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路与青云东路交汇处;

5、佛冈县石角镇青云路与龙腾街交汇处;

6、佛冈县石角镇青松路与文明路交汇处;

7、佛冈县龙山镇G106国道与G355国道交汇处。


执法类型: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通行;

2、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4、驾驶及乘坐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5、驾驶机动车时手持、拨打、接听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佛冈县石角镇青松路与文明路交汇处

佛冈县石角镇青云路与龙腾街交汇处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路与教育路交汇处



机动车违规掉头电子警察设备执法地址:

1、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交通局门前(旧公路局);

2、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南路佛冈华府门前;

3、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V9俱乐部门前;

4、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邮政局门前。


执法类型: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志指示,违规掉头的。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邮政局门前

△佛冈县石角镇环城中路邮政局门前


机动车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电子警察设备执法地址:

1、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与文中街交汇处;

2、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信访局门前。


执法类型:

驾驶机动车通过有斑马线路口时,不按规定礼让行人的。


△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与文中街交汇处



根据县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进行交通违法抓拍的公告》

公告期自2021年3月21日起至4月5日止,公告期满后正式实施。


敬请广大驾乘人员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摒弃交通陋习

安全文明出行!




佛冈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王菲

编审:钟海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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