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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结果公示!

长兴发布 2024-04-03

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长兴县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长民办发便笺〔2023〕4号)及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第三方评估机构书面评审和现场考核,评定3A社会组织7家,1A社会组织1家。4A、5A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由市民政局评审确定,评估结果已在湖州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5日。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长兴县民政局反映,反映材料须用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若以机构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机构公章。联系地址:长兴县县前中街356号306办公室联系人:朱命杰

联系电话:0572-6034778



长兴县民政局2023年11月28日


3A社会组织



长兴县钓鱼运动协会长兴县蜂业协会长兴县象棋协会长兴县台球运动协会长兴县银杏叶社会工作创新服务中心长兴明珠红邻长自治服务中心

长兴县阳光家园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1A社会组织



长兴县实践培训基地



知识链接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AAAAA)、4A级(AAAA)、3A级(AAA)、2A级(AA)、1A级(A)。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获评的等级有效期为五年。

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能够享受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及其他优惠政策。


让我们为这些社会组织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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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单 公 示 !

大 曝 光!

长兴县融媒体中心出品,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来源 | 长兴县人民政府网 长兴县南太湖社会创新中心

编辑 | 周洁云

一审 | 许 悦

二审 | 倪佳乐

终审 | 郑 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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