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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须知 | 重庆市第十八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南岸区分赛区参赛流程及规则补充说明!!!

重庆市第十八届中小学生

才艺大赛参赛流程及规则

补充说明

南岸区分赛区



1

声乐线下初赛流程及规则

参赛时间及地点




参赛时间

暂定10月28至29日

参赛地点

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晨峰路3号

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参赛流程




1. 根据报名系统排期安排可查询详细比赛时间及场地,提前30分钟到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1楼签到处进行签到,领取比赛号牌。

2. 签到后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到1楼候场区候场。

3. 工作人员在候场处按照10人一组为学生分组,工作人员依据赛场内10人一组,2楼场外10人一组候场的原则,引领选手候场。

3.分组评比后将在一楼公告栏处依次公布成绩,查看成绩后请依序离开比赛场地。

4. 具体比赛排名结果将通过“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众号公示。

参赛规则及要求




表演歌曲一首。表演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小组合; 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小学B组、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表演时不使用扩音设备。

参赛选手可根据参赛节目的需要自行着装、化妆,须符合中小学生的着装要求。

选手凭参赛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时段的分组比赛。参赛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须按本组最早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验证身份。凡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未按时签到,及参赛选手与报名资料不符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需要伴奏音乐的参赛选手请准备音频质量较好的伴奏音乐于10月20日18:00前发送至邮箱3518530745@qq.com,伴奏文件名为组别+姓名+歌曲名。


2

线上参赛规则

赛事分组




学前组、小学A组、小学B组、初中组

艺术表演类




一、报送方式

1.艺术表演类比赛的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在10月20日18:00前将参赛作品(视频作品采用 MP4 或 MPEG 横屏格式,时长按组别要求,宽高比例为 16:9,标准分辨率为720P或1080P。)发送至邮箱:nyc62627337@163.com,文件名为选手姓名➕参赛项目➕组别➕作品名。

2.艺术作品类比赛的参赛选手报名成功后在10月20日18:00前将参赛作品送至(邮寄或线下每周二至周六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交至一楼招生宣传部)南岸区海棠溪街道晨峰路3号南岸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招生办公室,并在作品背面备注参赛选手及参赛作品相关信息(选手姓名➕联系方式➕组别➕作品名)。

二、项目说明

可以个人参赛,也可以 4人以内组合参赛。注意:录制背景简单无文字或图标,不加特效、滤镜,不剪辑,拍摄机位尽量固定,不做自我介绍直接表演。

器乐:分键盘(手风琴、钢琴、电子键盘、口风琴等)、西洋乐(吉他、小提琴、萨克斯、打击乐、马林巴、长笛、长号、圆号、 小号等)和民乐(扬琴、唢呐、陶笛、中阮、葫芦丝、巴乌、竖笛等)三类, 演奏形式可以是独奏、重奏、小组合。器乐类节目由参赛选手自选1首曲目,表演时间学前组不超过3分钟,其余组别不超过4分钟。演奏时要求背谱,除架子鼓外,其它类别乐器均不使用伴奏音乐。

舞蹈:表演成品舞蹈节目1个,可以是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或不超过4人的舞蹈节目。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小学B组、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

朗诵:朗诵内容可为小故事、诗歌、童话、寓言、散文等。节目表演一律使用普通话,要求背稿。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小学B组、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表演时不使用扩音设备,不使用伴奏音乐。

艺术作品类




1.项目说明

绘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装饰画、儿童画、 线描、卡通漫画等。作品尺寸不超过 60×40 厘米(国画除外),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

书法:分软笔书法(篆刻)和硬笔书法两类。软笔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作品尺寸为16开,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指导教师。

2.参赛要求

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严禁使用高仿、抄袭、复制作品参赛;入围决赛选手须按照现场决赛参赛证上的参赛时间、地点,凭决赛参赛证参加决赛。



【END】




审核:蒋春艳

校对:乔梓彤

编辑:李治龙

咨询电话:6262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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