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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部委发文!放开非婚人士领取生育津贴?

我是丁律 睿博律师团队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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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最火热的新闻,应该是“国家医保局:领取生育津贴 国家层面没门槛”。然而,作为专业律师,除了看新闻报道本身,我们还会看一看整条新闻的来龙去脉。今天这篇文章就来梳理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国家医保局突然会说这么一句话,以及这句话到底代表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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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政策动向

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了新闻发布会,该发布会的主题是针对16日十七部委共同发布的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为《意见》)的有关情况。在这个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了有关生育津贴发放是否需要结婚证等条件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对此作出了回答,认为只要履行了生育保险的缴费责任,在待遇享受方面是没有门槛的;在经办层面,她认为享受生育津贴,不需要提供生育证等材料,后续会加强相关问题的跟踪、督导。

图片来源:CCTV13节目截图

这个消息一出,我们看到了一片欢呼雀跃,都认为以后都没有结婚证的人也可以直接领取生育津贴了。然而,我们通读了《意见》全文,并没有发现相关的表述,只提到了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和保障生育保险基金安全,针对生育津贴领取的程序和领取人群是否包含非婚人士,是没有描述的。国家医保局的副司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话,可以视为是国家医保局的表态,但是任何“表态”最后都需要落实成为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影响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目前这个“表态”离白纸黑字的“规定”有多远,还不好说。不过无论如何,有这一次的表态都是好事,至少明确了国家医保局的观点,让我们知道了未来的政策发展可能的方向,婚姻状态早晚是要和生育津贴解绑的。我们也很期待后续国家医保局对此问题的跟进,早日让没有结婚证但是实施了生育行为的人,包括性少数群体,能够享受到生育津贴。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政策动向

同时,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此次文件也有提到。一方面提到,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实已经有地方这么做了);另一方面也提到了推进辅助生殖技术制度建设。目前大众对辅助生殖认识最多的应该就是试管婴儿技术,如果相关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再配合上辅助生殖制度建设过程中如果能有一些些的放开,那么对性少数群体和单身女性将是重大利好。事实上,日常也已经有一些省市的政协委员联系我们,向我们索取有关单身女性生育和辅助生殖技术相关的政策研究资料,希望能够提交有关放开单身女性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提案,改变相关立法。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持有谨慎乐观的态度,政策终将会一步一步的改变。但是结合7月底广州市政府办公厅的发文(我们也第一时间撰写了分析文章:广州新政策对试管、代孕中介产生重大影响),可以明确的是,地方依然会针对违法违规的辅助生殖行为包括胎儿性别鉴定、取精取卵、试管婴儿技术、代孕等进行打击,而这样的打击是否是为合理合法的辅助生殖技术的放开做准备,我们不得而知。

图片来源:zhuanlan.zhihu.com

鼓励生育政策动向

另外,此次《意见》中又一次提出了一些鼓励生育的措施,我们依然认为性少数群体作为我国公民的一员,应当享受到这些措施。例如,《意见》中提出,要从住房、税收等方面对生育提供支持措施,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的住房困难,应对“不敢生”的情况。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开展就业性别歧视约谈工作。作为代理过孕妇歧视案件的律师,我们日常中经常会接到相关的咨询,提出用人单位实施针对孕妇以及婚育状态的就业性别歧视,在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因为婚育状态和怀孕情况丢工作,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打击。此次发文提到这一点,相信后续会有相关措施出台。此外还有针对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费用进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实实在在的为青年人养育婴幼儿过程减负的政策。通过本次《意见》可以清晰的看到,国家对于生育问题的态度是积极的,目前我们认为的生育过程中的障碍,在未来都有可能被很快解决。

未来我们会继续持续的关注我国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变化。

编排:西红柿

封面:Pixabay@www.pexels.com/z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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