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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股举报财务造假可获亿元奖金,A股最多30万

师生 2021-03-13


2010 年,经历了金融危机教训的美国通过了《道格– 弗兰克法案》。该法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对吹哨人的奖励与保护政策,成立了吹哨人办公室,专门处理吹哨人的相关举报。如果吹哨人的举报信息帮助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者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获得超过100 万美元的罚金, 吹哨人将得到这笔钱的10%~30%作为奖励。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曾经奖励一位吹哨人超过3千万美元,创造了自《道格–弗兰克法案》的吹哨人项目成立以来单笔奖励最高的纪录。美国吹哨人制度的成功,不仅得益于高额的奖金激励,更建立在对举报人严格保护的基础之上。《道格– 弗兰克法案》明确规定雇主不得因雇员帮助证券交易委员会进行调查而对其解雇、降职、恐吓、骚扰或歧视。

如果雇员认为遭到雇主的报复,可以起诉雇主并要求赔偿。法案同时规定,吹哨人可以匿名举报,任何可能泄露吹哨人身份的信息在该法案中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包括证券交易委员会以及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在内的调查组成员都无法得知吹哨人的真实身份。《道格– 弗兰克法案》真正地免除了吹哨者们的后顾之忧。

《道格– 弗兰克法案》的吹哨人项目自2011 年8 月份正式成立以来,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工作贡献巨大。委员会每年收到的举报信息持续增长,根据其年度报告,委员会在2013 年平均每天10 件举报,支付给吹哨人总计1400 万美元的奖励。


6月5日,SEC将向一位举报者提供近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3.57亿元)的奖励,该举报者对一家公司的违法行为提供了详细的第一手资料,从而成功地实施了执法行动,使受害投资者追回了巨额资金。这是举报人计划开始施行后,个人获得奖励金额最高的一次。从2012年发出第一笔奖金开始,SEC已向83位个人颁发了超过5亿美元的款项。奖励的款项来自投资者保护基金,该基金的资金来源则为SEC对违法者的罚款。当罚款金额超过一百万美元时,举报人获得的奖励可占该案罚款金额的10%至30%。


我国在今年三月开始实行的新《证券法》中,第176条规定了有奖举报制度的相关内容,这是有奖举报制度首次上升到证券法层面。实际上,在我国也有举报人奖励制度。

在该规定实施的5年后,该奖励才首次发放。在2019年8月,证监会公告称,证监会拟对提供廖英强操纵市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任子行信息披露违法等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对于证券违法举报人的奖金较少,为了利益最大化,某些个人或者机构,在发现上市公司的违法行为时,不会选择公开,而是“敲诈”上市公司,要求他们付封口费,而这些违法的上市公司,为了掩人耳目,也不得不“愿挨”,然后继续在资本市场上侵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2019年在康得新股东大会上,有大批股民攻击出席股东会的某记者负面报道。之后证监会公告证实2015年-2018年期间,康得新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累计虚增利润119亿元。部分韭菜投资者连续“人肉”、恐吓威胁客观报道康得新造假事件的吹哨人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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