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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正司局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2021年公开招聘4名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正司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其前身为1964年成立的东北地区森林植物检疫站和南方地区森林植物检疫站,1985年在沈阳合并成立林业部森林植物检疫所,1990年更名为林业部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1998年更名为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2005年加挂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总站牌子,2018年更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我站建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中心、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鉴定中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业技能鉴定站等多个实验检验机构,我站是林业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国家创新联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控国家创新联盟牵头单位。同时,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全国植物检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林业植物检疫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等也在我站设立。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办公室业务综合岗位: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正式党员;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5.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综合能力,有起草较高层次综合材料经历;

  6.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有组织大型会议或活动的经历;

  7.从事办公室业务综合工作5年以上,熟悉林业草原生物灾害防控业务知识,有相关专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党委办公室党务管理岗位:

  1.身体健康,年龄在40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正式党员;

  4.党性观念强,热爱党建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失信行为;

  5.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软件;

  6.具有丰富党建工作经验,从事基层党建工作5年以上,有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计财处财务岗位:

  1.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3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能够熟练运用财务办公软件;

  4.具备较好的公文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5.熟练掌握会计基础理论和相关基本技能,熟悉国家财务相关制度和政策,具有相关领域资格证书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行政处后勤管理岗位(工勤岗):

  1.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40岁以下;

  2.政治立场坚定,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后勤服务保障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历,熟悉水电暖等物业管理和运行维护。

  4.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复转军人、熟悉汽车构造和维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报名

  1.报名日期:2021年10月9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林草防治网”及其公众号或“国家林草局政府网”、国家林草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平台下载并填写《林草防治总站2021年社会在职人员招聘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照“岗位名称-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fzzrsc@163.com)。

  3.资格审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初审通过后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查通过后的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1日16:00前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人事处报到,领取准考证。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笔试,复试为面试,均为百分制,按5:5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合格线为40分,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复试)。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1:1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察。由我站统一组织安排,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考察工作参考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总站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司审批同意,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及提供有关材料。因未认真填写或提供材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后,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开机状态,以便联系。

  3.报考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资格。

  4.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期间发生的包括食宿、交通、体检等一切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5.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期间(包括笔试和面试)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黑色或蓝色答题笔。考试时,须关闭所有通讯工具并交由我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6.本次招聘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4—86800638

  考试及工作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黄河北大街58号

  邮政编码:110034

  附件下载:

  林草防治总站2021年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病虫害防治总站

  2021年10月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rszkw.com/shengfen/gj/2021-10-10/70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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