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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编制!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25人,应往届专科有岗!

招聘速览

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38名专业人才公告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80名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中共锡林郭勒盟委员会组织部关于择优比选46名科级干部人选的公告关于公开选调28名五原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通知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东胜区衡水实验学校教师招聘69人公告杭锦后旗融媒体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磴口县卫健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2021年乌拉特后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呼和浩特分校2022年教职工岗位招聘60人启事宁城县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引智53人公告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2年教师招聘300人公告内蒙古工业大学2021年度引进具有博士学位人才补充教师公告(全年报名)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引进114名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二批)(常年招聘)温馨提示:以上信息,您可以直接点击标题查看。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80名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中国气象局批复的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计划,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内蒙古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内蒙古气象部门2022年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气象局实行中国气象局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是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局本级设10个职能处室、9个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3个地方机构,全区设14个盟市气象局、86个旗县(区)气象局。

  二、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80人,详见《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气象类专业岗位明细表》(附件1)。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2)认定。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符合招聘计划的要求;

  3.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持有空白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可按应届毕业生进行派遣,且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双学位毕业生以第一学位为准。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应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气象局网站(www.cma.gov.cn)、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网站(nm.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相关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招聘采取招聘系统和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络地址:气象人才招聘网(zp.cmatec.cn)。符合《内蒙古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设定的专业、学历和学位等要求的毕业生,请注册气象人才招聘网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成功后,毕业生还需将《内蒙古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英语及计算机能力证书、论文发表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9838219@qq.com。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学校-学历-专业-报考岗位-届次”。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7:00)。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情况,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资格审查,将采取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在审核调剂的基础上确定面试人员。

  (四)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自治区气象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由自治区气象局组织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气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中国气象局批复同意后,在中国气象局、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刘老师0471-3335172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2022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气象类专业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2.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docx

  附件3.内蒙古气象局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

  2021年11月1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qujizhaokao/20211120/21613.html


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38名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切实解决我区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按照《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扎赉诺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因事择人、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严格程序、优化流程、明确职责,确保引才工作便捷高效、规范运行。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专业人才38名。具体详见《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2年11月15日前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可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条件。

  (二)学历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国外硕士、博士研究生,且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须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2.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4.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奖项)的高技能人才,且从事专业符合用人单位急需紧缺岗位需要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5.呼伦贝尔籍退役士兵且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条件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所设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允许报名;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引进,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引才工作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2021年11月12日起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预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岗位序号+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zqrsjrcyj@163.com,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与报名同步进行,预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报名时间截止,预审同步结束,不再接受任何报名材料,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户口本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役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2)《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

  4.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有关引进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预审和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预审合格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不允许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在整个引才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扎赉诺尔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资格审查地点:扎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扎区妇幼保健中心西北侧)。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户口本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退役证书、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证明材料,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3)报名人员为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名的证明。(4)报考需要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本人所在党支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工作由扎赉诺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复审工作由扎赉诺尔区委组织部负责。

  2.资格审查过程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人岗相适评估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人岗相适评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本次人才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2.人岗相适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由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请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人岗相适评估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的确定。只进行结构化面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最终成绩为两项成绩乘以各占比例的总和。具体占比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4.各岗位按拟引进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岗位评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人选。综合性岗位如成绩出现并列,则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专业能力测试岗位如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确定人选。

  5.人岗相适评估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根据评估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人选,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评估报告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组织、人社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对已通过人岗相适评估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2.对档案审核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等,形成书面考察报告,提交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档案审核、政审考察过程中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结果顺位递补。

  (六)体检

  1.对档案审核、政审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人岗相适评估结果顺位递补。

  (七)公示和引进

  1.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档案审核、考察、体检等结果形成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

  2.对拟引进人员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引进人员的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对拟引进人员暂缓录用,待查实后,由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是否引进的建议,报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通过。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报区编委会审议通过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手续。

  4.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人岗相适评估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引才管理

  (一)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签订承诺书,服务期内不允许调离扎赉诺尔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人员不得调离本系统)。

  (三)岗前培养制度

  对引进的人员组织开展初任培训,并在全区重点部门进行岗前实践锻炼。

  六、纪律监督

  (一)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全程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从事引才工作的人员需回避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2.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3.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公告由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470—6523233

  资格审查电话:0470—6525225

  监督电话:0470--6522157

  0470—6552395

  附件1:《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目录》

  附件2:《2021年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



  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hulunbeier/20211113/21465.html


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4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8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开设22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表》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以我校相关专家组认定为准);2021年应届毕业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9.对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人员范围

  1.在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医学院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包头医学院人事管理系统,按照公布的岗位信息,报考相应的岗位。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伍士兵”“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7:00;报名截止后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伍士兵”“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转为普通岗位后,现有考生请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对每一项信息再次进行核对,发现错误须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包头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四)笔试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蒙汉兼通”岗位3:1,其他岗位4:1。无人报考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包头医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包头医学院组织实施。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各岗位专业测试方向详见《招聘岗位表》。

  3.笔试试题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分值占10%。

  4.“蒙汉兼通”岗位考试试卷为蒙文和汉文双语卷,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分为蒙文和汉文两部分,分值各为50分。除“蒙汉兼通”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卷。

  5.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加2.5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包头医学院网页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包头医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于资格复审前一周在包头医学院网站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每个岗位按照开考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如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本岗位将按原开考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及分数占比

  (1)教师岗位采取按指定题目回答问题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回答问题和试讲在20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

  (2)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考场使用标准化考场,设立独立的考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候考室和候分室的考生相互之间不见面。

  4.面试现场全程录像。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蒙汉兼通”岗位面试试题由蒙文和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8.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9.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10.面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专家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影音资料、笔试试卷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长期保存。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在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包头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该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学校需求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考察工作由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成立3人以上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纪律意识、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采取函调、走访、审查人事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医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至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3.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务人员的指挥,违反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此次招聘工作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包头医学院官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纪律监督

  1.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工作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0472-7166009

  2.监督电话:0472-7167715

  附件:包头医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包头医学院

  2021年11月15日


关于公开选调28名五原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通知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五原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经请示县委编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五原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计划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28名。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试、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五原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乡镇、学校、医院不在选调范围内)。

  (二)选调条件。

  1、政治过硬、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善于做思想工作,熟练电脑操作,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文秘、经济、金融、审计、财会、法律、税务、统计等业务,持有会计、法律、审计资格证书及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选调。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有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在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选调范围。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服务期不满,仍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10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101房间,联系人:吕佩阳,联系电话:0478—521278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纸质版《五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者空缺。

  5、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进行审查。

  (三)考察测试。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进行考试测试。同时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办理相关手续。考察结束,经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共同协作配合办理相关商调手续。

  五、其他事宜

  (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及方案组织实施。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478—5212350。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托人情打招呼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干部调任后试用期半年。

  (五)本次选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五原县纪委监委。

  附:五原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五原县委组织部

  中共五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五原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五原县财政局

  五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byne/20211119/21600.html


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呼和浩特分校2022年教职工岗位招聘60人启事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是由呼和浩特市政府与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共同设立的一所市直属公办中学。学校地处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占地1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76万平方米,在校学生规模3600人,是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国家“英才计划”项目学校,全国STEM教育实验学校。学校建有少年科学院、学生心理发展研究中心、教学分析研究中心、教师发展学校等多个高水平科研和教师发展平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公费师范生、高学历青年优秀人才、优秀学科教学骨干、高中优秀骨干退休教师。

  一、招聘岗位

  初、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初中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各学科专任教师,共60人。

  重点招聘岗位为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及校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学习,具有奉献创新精神,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品行端正,积极进取,阅读表达能力强,具备相应的学科教师素养。

  2.身体健康。

  (二)教师应聘条件

  以下所有类别的应聘人员需持有与应聘岗位相一致的从业资格证。

  1.公费师范生:2022年毕业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优秀公费师范生。

  2.高学历青年优秀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需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优秀学科教学骨干:非呼和浩特市地区在编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

  (3)荣获自治区(省、直辖市)教学基本功一等奖、地市级优秀教学能手、地市级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优秀教师、地市级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4)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素养类大赛(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2022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7号)的优秀指导教师。

  4.高中优秀骨干退休教师:须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和省部级荣誉,年龄在63周岁及以下。

  三、薪酬待遇

  符合招聘条件的教师,经考核录用后可签订劳动或劳务聘用合同。劳动合同人员可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高于当地同类学校;劳务聘用优秀骨干教师实行年薪制,工资面议。符合入编条件的按有关程序解决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并在住房和子女入学方面提供相应帮助,其他待遇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一致。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直投方式,应聘者扫描本招聘启事中的二维码或点击报名链接直接提交报名信息和所需材料。第一批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考核办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0471-4160999,0471-4390222。

呼和浩特分校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二维码

或链接https://www.wenjuan.com/s/UZBZJv5zhq/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呼和浩特分校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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