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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即可!内蒙古公安机关公开招聘350名工作人员,男女有岗!

招聘速览

锡林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150名校园安保警务辅助人员简章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招聘14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21年苏尼特右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锡林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150名校园安保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政办发﹝2016﹞146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精神,为切实解决我市公安机关校园安保警力不足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园安保警务辅助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此次锡市公安机关计划招聘150名校园安保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体重为健康标准。

  4.户籍条件:要求具有锡林浩特市户籍,2021年11月19日(不含)前入户。

  5.年龄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19日(不含)至2003年11月19日(含)期间出生。

  6.身高条件:170cm及以上。

  7.性别条件:男性(因从事校园安保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只招聘男性)。

  8.学历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9.同等条件下(考试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2.现役军人。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公安机关在职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警务辅助人员(含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有吸毒史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辞退解聘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linhaote.gov.cn)。

  请注意:本次招聘不支持手机登录网站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6日17:00。

  3.报名时,报考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退役士兵须完整填写高中及服役经历。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

  4.报考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6.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及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企业职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7.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特别提醒:

  1.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2.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书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次招聘有身高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报考。

  4.报考人员请关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以免错过相关考试信息。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7日9:00结束。11月26日17:00至11月27日9:00,其间不能新增报名,未审核通过人员可修改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将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4.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知识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专业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考点设在锡林浩特市,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5.考生凭考试当日绿色健康码(彩色打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和准考证,并带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笔试。

  6.报考人员笔试时间、笔试成绩、疫情防控其他要求,将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均可递补一次。

  (四)资格复审

  1.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成绩发布时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通知时间到锡林浩特市公安局一楼进行现场审核。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一式两份,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

  (4)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凡未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五)体能测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对照报名时年龄标准实施,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对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凡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体能测试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温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为确保自身安全,慎重报考。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试题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按照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锡市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体检不通过可申请复检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具体实施。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公安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

  (九)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后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四、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锡林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要求执行,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行程码”,“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如有其它疫情防控要求,将在“平安锡市”微信公众号上通知,请考生关注。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进行处理。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简章由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9)6831850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0479)6831880

  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xlglm/20211119/21593.html

温馨提示: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进入报名。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招聘140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伊金霍洛旗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40名。

  (二)每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后的岗位,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名:平安伊金霍洛;微信号:yjhlqgaj)上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

  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详见《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或伊金霍洛旗户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高考入学前为伊旗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1月17日。

  2.不具有伊金霍洛旗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伊金霍洛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5.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7日至2003年11月17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取得学历的予以解聘)。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7.身心健康:体形端正,适应夜间值班,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斜视、无文身,单侧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8.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伊金霍洛旗公安局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可不受年龄和户籍条件限制。

  9.伊金霍洛旗机关事业单位、旗属国有企业在岗正式职工(旗国资委人事系统备案人员)的配偶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7日后出生),仅可报考鄂尔多斯籍岗位;伊金霍洛旗旗属国有企业在岗正式职工(旗国资委人事系统备案人员)可不受户籍条件限制,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7日后出生)。

  10.其他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2.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或者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陆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点击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和准考证打印。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9时至2021年11月22日17时30分。

  (3)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如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4)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并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所有考生须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本人签字后的《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上传有关证明材料;退役军人需上传退役证书;项目人员、伊金霍洛旗机关事业单位、旗属国有企业在岗正式职工及配偶提供单位证明。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报考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2.资格初审

  (1)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时至11月23日17时30分。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起算)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0477-8969808或0477-8968594咨询。

  3.报名确认

  报考者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资格初审截止前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报名登记表》的,关网后将无法下载打印。

  4.笔试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应达到1:3,如实际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及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5.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于2021年11月25日9时至11月26日23时前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常用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常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试卷语种一经确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作答,试卷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每个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资格复审后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达不到体能测试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继续考试资格。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体能测试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组织实施,体测结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测试项目分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在规定的体能测试时间范围内不能参加的考生,取消继续考试资格。

  4.体能测试不合格的,按照同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由高到低的成绩递补。

  (五)面试

  1.按照体能测试合格、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3.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招聘领导小组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按照有关要求设立考官组。

  6.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

  7.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七)体检

  1.按照各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具有优先录用条件者进入,以上排序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旗级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具体实施。

  2.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一般以三年为期。同时,由旗公安局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试用期管理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管理方式和待遇

  被聘用人员为警务辅助人员,非人民警察身份,并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有关警务辅助人员规定管理。聘用后,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管理,薪酬待遇参照《鄂尔多斯市公安机关市本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鄂府办发2018〔145〕号)执行,其中试用期满的六级辅警,按照考核情况,每月应发工资约为4482-4882元。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期间,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体温超出正常范围的应聘人员,在专门的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事项,如瞒报谎报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行程轨迹,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除资格审查和考察外,其他相关考务工作均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三)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和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名:平安伊金霍洛;微信号:yjhlqgaj)同时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尽事宜及遇有疫情等特殊情况影响考试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及时通知。

  (六)按比例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可保留2年,当现有辅警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顺序补录。

  (七)本简章由伊金霍洛旗公安局负责解释。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7-8969808

  0477-8968594

  0477-8691793

  2.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监督电话:

  伊金霍洛旗纪委监委:0477-8691075

  伊金霍洛旗人社局:0477-8691798

  伊金霍洛旗公安局:0477-8968586

  附件1: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2:伊金霍洛旗2021年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附件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eeds/20211118/21553.html


2021年苏尼特右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维护苏尼特右旗社会治安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经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审查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根据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要,公安局计划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普通岗位(男)40名,普通岗位(女)5名,蒙汉兼通岗位(男)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户籍条件:具有苏尼特右旗户籍(2021年11月16日前取得苏尼特右旗户籍)。

  4.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11月16日(不含)至2003年11月16日(含)期间出生。

  5.身高条件:男性净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60cm及以上(以体检结果为准)。

  6.学历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7.专业条件:不限专业。

  8.具有良好品行,政审合格,无违法违纪记录。

  9.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具备正常履行警务辅助工作的身体条件。

  10.同等情况下(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上各类人员类别排序即为优先顺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毕业生)。

  3.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20年公开招聘已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留置看护岗位)。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有吸毒史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辞退解聘的人员;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面部有明显疤痕、纹身等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培训、聘用等环节组成。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期限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工作于11月25日8∶30至11月27日17∶30在网上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登录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ntyq.gov.cn),点击附件4“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于11月25日8∶30至11月28日18∶00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务必于11月26日8∶30至11月28日17∶30登陆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状态,资格初审已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彩色正反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打印《准考证》及笔试相关事宜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通知;规定时间内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参加考试。

  4.报名时必须填写《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到达笔试考场时交监考人员,否则不予安排笔试。

  5.考生报名后建议不要外出,避免因疫情形势影响考试。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2:1)。如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降低后的开考比例的,可将岗位调整至其他岗位或核减岗位数,具体调整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限12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安专业等方面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分别按照笔试人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笔试考场按标准化考场设置,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试卷为同一考试内容。报考普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古文试卷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试

  1.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取当场抽签决定男女分组和顺序的方式组织,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结果当场公布。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考生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完成体能测试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4.体能测试安全提示: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或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试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形、个人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现场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两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7)另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蓝底1寸照片4张。

  (8)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9)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0)符合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公布。

  3.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通知。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当日面试采取当场抽签决定分组和顺序的方式组织。报考普通岗位人员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也可用蒙古语面试(须在报名时选择)。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对于每个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在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对未达到平均成绩人员,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具有聘用资格。

  6.对于每个岗位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多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7.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公开,同时在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一楼张榜公布。

  (七)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在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上通知。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负责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增加身高、吸毒两项内容。体检费考生自理。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向苏尼特右旗公安局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

  4.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对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八)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及考察范围。本环节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组织实施,审查标准及内容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执行。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其综合素质,同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适宜公安工作,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形成考察材料。对政审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该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安排体检。

  (九)公示

  政审及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予以公示,同时在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一楼张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招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该应聘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安排体检、政审及考察。

  (十)培训

  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集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进行补训。补训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履行体检、政审及考察、公示等环节程序,安排培训。

  (十一)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由苏尼特右旗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公示期结束之日起半年内出现因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按照该离职人员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名次排序经体检、政审及考察合格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未能以同等情况优先招聘条件确定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不再重新组织招聘。

  五、薪酬及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根据《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7〕128号)和《锡林郭勒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锡署办发〔2018〕82号)有关规定,参照目前苏尼特右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六、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招聘考试必须严格按照苏尼特右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现场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在集中隔离及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人员,且需提交卫生部门和社区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其它相关证明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五)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应聘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七)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八)应聘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九)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进行报考,请认真诚信填报信息。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针对此次招聘考试出现的专门培训机构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由旗纪委监委及其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考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79-7229009

  举报受理时间: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18904798625

  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温馨提示:请及时关注苏尼特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苏尼特右旗微发布、平安西苏微信公众号、苏尼特右旗人事信息公众号。

  附件1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苏尼特右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3网上报名填写说明.docx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xlglm/20211116/21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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