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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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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2年教师招聘300人公告

  为适应康巴什教育稳步快速发展,根据《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2年教师招聘方案》,现面向社会招聘应往届毕业生300人,其中高中30人、初中60人、小学120人、幼儿园90人。具体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汉授高中任课教师30人,其中语文6人、数学6人、英语5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3人、物理2人、化学3人、生物2人、信息技术1人。

  2.招聘汉授初中任课教师60人,其中语文10人(专业放宽到文秘、新闻等)、数学10人、英语9人、道德与法治4人、历史7人、地理5人、美术1人、音乐1人、体育4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3人、信息技术1人、心理1人。

  3.招聘汉授小学任课教师120人,其中语文44人(专业放宽到文秘、新闻等)、数学23人、英语16人、体育17人、美术6人(其中书法2人)、音乐5人、信息技术3人、科学2人、心理4人。

  4.招聘汉授幼儿园任课教师90人,其中女80人、男10人。

  在具体招聘过程中,各学段学科人数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聘领导小组酌情商议,适时调整。

  二、招聘条件

  所招聘的教师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为教育事业奉献的精神,身体健康,符合教师任职资格相关体检要求,并政审合格。

  (一)院校招聘

  1.招聘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中的一流大学全日制应往届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一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科目对口或相关(康巴什区属学校教师配偶往届生也可参加)。紧缺科目,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应往届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2.北京语言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全日制一类本科及本硕连读英语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次英语科目岗位招聘;沈阳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河北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国家统招一类本科及本硕连读体育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参加本次体育科目岗位招聘(康巴什区属学校教师配偶往届生也可参加)。上述院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社会招考

  所招考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是国家统招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招考科目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资格证成绩合格单),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康巴什区属学校教师配偶往届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也可参加)。2020年9月1日前至今在康巴什区属中小学(青少年发展中心)、幼儿园(含注册民办园)经教体局备案并考核称职的临聘教师,学历为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2020年9月1日—2021年9月1日临聘并工作至今的教师学历为全日制本科),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参加幼儿教师招考。

  (三)教师引进

  引进教师须为国家在职在编教师,年龄为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任教科目与招聘岗位对口,获得旗区级及以上的优秀教师(班主任)、教学能手、学科(班主任)带头人、师德标兵(最美教师)、温馨教室(先进班集体)、青年教师(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等荣誉。紧缺科目,经考核特别优秀的引进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途径及程序

  (一)院校招聘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赴教育部6所直属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等院校组织专场招聘会或参加校方组织的大型招聘会,按照组织宣讲、投递简历、资格初审、面试试讲、公布录取、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程序组织招聘。

  2.赴省重点师范院校组织专场招聘会,通过报名投简历、资格审查、资格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通过考生参加面试、公布录取、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程序组织招聘。

  (二)社会招考

  社会招考程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聘请第三方命题,评卷,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倍的招聘科目岗位数确定,面试聘请第三方3名评委组成科目评审小组,组织考生进行测试和试讲。

  (三)教师引进

  应聘教师提交工作经历及任现职以来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笔试、面试。面试组织试讲,聘请3名评委组成科目评审小组进行考核评定,面试结束后公布入围考察范围人选。

  按照院校招聘、社会招考、教师引进的途径依次开展招聘工作,如上一招聘途径完成招聘计划,下一招聘途径就不再开展。

  四、招聘待遇

  1.招聘和引进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正式教师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的教师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康巴什区正式教师同等待遇,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2.招聘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且专业对口的本科或本硕连读的应往届毕业生分别给予6万、10万元的安家补助(安家补助仅限定为专业对口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特别紧缺科目可一事一议),在工作满2年后,根据在学校工作考核情况,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发放,服务期满8年归个人,否则全额退还应聘单位。

  3.招聘的教师提供校内宿舍或过渡性公寓。

  4.招聘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康巴什区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五、招聘时间

  院校招聘时间: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社会招考时间:2022年1月

  教师引进时间:2022年6月

  以上具体时间及安排,请关注“康巴什教育”微信公众号,详见各类招聘公告。

  六、疫情防控要求

  请考生在招聘开始前14天非必要尽量不要前往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参与招聘时必须携带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进入招聘工作现场,非绿码人员需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凭检测结果方可进入。进入招聘工作现场时需按照防控工作人员要求配戴好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后有序进入。

  七、其它

  1.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2.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考试违纪和报名后不按流程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3.若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学位证、未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政审不合格,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上岗前体检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相关规定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77—8599905

  八、本公告解释权归康巴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局所有。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2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eeds/20211014/20866.html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院概况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前身汉语言文学系与母校同龄,始建于1952年,校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设立的师范专业之一。1954年,汉语言文学系随母校一起迁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过多年建设,汉语言文学专业已经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师资力量较强、学术影响较大的专业之一。马国凡、宋萧平、屈正平、雷成德、温广义、可永雪等一批著名学者、专家先后执教于本专业,形成了优良的学术传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获得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2、2003年分别增设新闻和对外汉语两个本科专业;2012年,秘书学获批为本科新增专业,于2014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1999、2009、2013年分别增设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业已形成了研究生、本专科、成人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等不同教学层次,以及融教学、科研、师资培训、职业技能训练、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办学模式。

  2003年2月,文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系、汉语系、新闻系、汉语国际教育系和秘书学系,并设有语言研究所、文学研究所、新闻与影视研究所、人文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2016年1月,新闻系由我院剥离,与蒙古学学院、传媒学院相关学科成立了新闻传播学院。目前,我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社科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在职教职工6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60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300人,教育硕士近100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60余人,函授学员200余人。学院还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语文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并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作,承担了高级秘书及公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工作,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的社会化,办学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态势。

  文学院历史积淀深厚,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2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5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和在读博士23人,四十岁以下教师全部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有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教坛新秀2人。入选“草原英才”计划3人,获“明德教师奖”2人,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聘任国内知名专家杨义、李修生、王岳川、詹福瑞、张福贵、左东岭、李德山、黄征、舒乙、查洪德、赵金铭、刘壮等为学院兼职教授。

  汉语言文学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2021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国古典文献学为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2008年)。2006年以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和西部项目26项,教育部课题8项,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5项,自治区社科规划课题21项,内蒙古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7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15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教材和专著50余部;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40余项。

  二、引进计划(教学科研岗)

  三、引进层次

  根据应聘者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学术成就、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发展潜质、社会影响力、项目研究等综合表现能力,经考核专家评定引进层次。

  四、引进待遇

  (一)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定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进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二)普通、优秀博士: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普通博士安家费10万元,优秀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三)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层次,年薪25-150万元之间,安家费30-160万元之间,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四)配偶安置: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对优秀博士和高层次人才配偶按备案制形式安置或调入我校工作。

  (五)住房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两校区提供周转房。

  (六)子女入学:对引进的博士,协助办理子女在我校两校区2所幼儿园和4所附属学校提供入学就读服务。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应聘。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上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二)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审查。

  (三)学校考核。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基本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公示、签订协议、报上级部门批准等。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应聘信息。

  2.以上所有岗位均常年招聘。

  3.具体岗位咨询,请与学院直接联系。

  4.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邮编:010022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邮箱:won6@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


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东胜区衡水实验学校教师招聘69人公告

  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东胜区衡水实验学校由衡越教育集团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合作创办,分别成立于2017年、2020年,校区占地300亩,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教学楼、行政楼、宿舍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等配套齐全。学校现有学生2800余名,教职工280余人,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全面发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打造专业、优质的民办教育,为教育提供有益的补充,为教育强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学校介绍

  我校坚持“做有温度的教育办负责任的学校”的核心办学理念,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的育人方向,坚守“理念治校文化立校实干兴校创新强校特色富校”、“打造专业的德育工作队伍,沉淀躬身做教育的团队情怀”的学校发展路径,积极实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方向的教育教学工作,形成了“党建工作引领化、德育工作序列化、学校管理精细化、师生发展多元化、行政后勤服务化”的发展定位。

  学校扎实开展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师生搭建了施展才华的舞台,沉淀了学校特有的卓越文化——每位师生都向上、向善、向前、向美,锤炼卓越品格、厚积卓越学识、锻造卓越能力,为实现“努力培养拥有中国心、世界眼、现代脑的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的育人目标、成长目标护航。

  学校先后荣获“东胜区文明校园”、“东胜区教体系统先进集体”、“东胜区人才直接联系单位”、“东胜区汉字听写大赛一等奖”、“东胜区2020-2021学年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一等奖”等荣誉。学校艺体特长培养效果突出、多元育人卓有成效、高考重点大学达线率稳居全市第二名,绿色升学率深得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东胜区衡水实验学校定是您“乐业、安居”的首选。学校努力做到“平台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并制定了完备的劳资制度、考核制度、评优晋职制度、中层干部聘任制度,以保障多劳多酬、优劳优酬。学校高度重视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为教师搭建平台,打造良好的学校生态。为适应学校快速发展,储备更多优秀人才,学校特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

  二、招聘对象

  1.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优秀硕士毕业生;

  2.经认证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3.全国在职成熟骨干教师。

  三、招聘岗位

  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毕业专业为相应学科相关专业,具有对专业发展前景的了解和认识;

  3.专业素质优秀,专业成绩优异,具有扎实的学科功底,具有教育教学素养,有较好的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能较熟练地使用多种办公软件平台;

  4.个人素质突出,钻研能力强,善于组织统筹,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撰写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有很好的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积极乐观,能对多种新生事物及时事热点具有好奇心和思考力,有自己独立的判断,有很好的团队精神与协作能力;

  6.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按规定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二)具体条件

  1.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学生

  (1)富有教育理想,热爱学生,待人友善,善于沟通合作;

  (2)普通话水平二甲及以上;

  (3)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优先;

  (4)校级优秀大学生、学生干部、社团负责人优先;

  (5)英语教师达到英语专八水平。

  2.在职骨干教师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原则上须具备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中学一级职称;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先;

  (4)教育教学业绩突出,有执教多届毕业班经验,能高质量完成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学工作;

  (5)赛课获得市级及以上一等奖,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研讨课、示范课优先;

  (6)获得区(县)级及以上“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优先;

  (7)有班主任工作经历者优先。

  福利待遇

  我校着力从“校园文化涵养好、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培育好、师德师风建设好、文化活动阵地好、校园环境塑造好、特色创新落实好”七个方面深入推动文明校园建设,切实将学校打造成师生成长的沃土。

  (一)薪资标准

  1.实行工资职级制度,首次定岗依据职称、教龄、荣誉、岗位贡献等定岗,足课量基础年薪9万到25万元,每两年晋级。

  2.岗位工资:班主任36000元到46000元;学科(备课)组长10000元到30000元;中层干部30000元到50000元。

  3.绩效考核:设有荣誉津贴、月考核、学期考核等绩效奖励。其中学期考核3000元到15000元。

  (二)乐业树人计划

  ●编制政策:优秀教师和高学历人才享受人才引进政策。

  ●安家费政策:

  1.毕业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等名校,一次性给付安家费15-30万元/人。工作满一年分三期给付。

  2.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和“985”院校本硕研究生一次性给付安家费10万元/人;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和“985”院校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付安家费6万元/人,服务满一年全额给付。

  3.为教龄十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内、本科起点)的优秀奥赛教练员、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优秀教师、管理干部、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30万元/人。工作满一年分三期给付。

  ●五险一金:根据聘任老师教龄和职称,参考相应公办教师的缴纳基数及比例缴纳。

  ●子女就读我校免学费。

  ●学校免费提供教师宿舍。

  ●学校定期组织培训,确保为教师提供成长发展平台。

  ●学校提供就餐补贴、节日福利,每年提供两次返乡交通补贴。

  应聘流程

  1.网上报名:

  (1)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应聘登记表

  (2)填写个人信息修改文件名为学科+姓名。如:在职(应届)+语文+张xx发送至ordoshzzx@163.com。

  2.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按照本公告中所涉及到的条件,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

  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考核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考核办法:

  (1)2021年、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学生参加2021年招聘会现场考核(因疫情原因,各高校现场招聘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全国在职成熟骨干教师考核环节具体形式、内容、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张老师:18547769680

  徐老师:18904777543


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2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现有东河、青山两个校区,已形成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和以医学为主、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管理学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

  学校设有16个二级学院,设临床医学部,统筹协调10个临床医学院和1个精神卫生学院临床教育教学工作。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34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11个。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8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7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0个,还有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开设22个本科专业,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首批地方高等学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5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表》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以我校相关专家组认定为准);2021年应届毕业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1年7月30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9.对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人员范围

  1.在读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医学院网站同时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登陆包头医学院人事管理系统,按照公布的岗位信息,报考相应的岗位。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包头医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准考证。

  2.报名时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伍士兵”“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生”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9:00—11月24日17:00;报名截止后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伍士兵”“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改为普通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允许其他人员报名。转为普通岗位后,现有考生请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9:00—12月2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对每一项信息再次进行核对,发现错误须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包头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四)笔试

  1.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蒙汉兼通”岗位3:1,其他岗位4:1。无人报考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包头医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包头医学院组织实施。笔试科目满分100分。各岗位专业测试方向详见《招聘岗位表》。

  3.笔试试题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内容分值占10%。

  4.“蒙汉兼通”岗位考试试卷为蒙文和汉文双语卷,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分为蒙文和汉文两部分,分值各为50分。除“蒙汉兼通”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汉文卷。

  5.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加2.5分。

  6.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在包头医学院网页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包头医学院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通知于资格复审前一周在包头医学院网站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各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每个岗位按照开考比例,依据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已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如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本岗位将按原开考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4.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方式及分数占比

  (1)教师岗位采取按指定题目回答问题和试讲的方式进行,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回答问题和试讲在20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

  (2)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考场使用标准化考场,设立独立的考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候考室和候分室的考生相互之间不见面。

  4.面试现场全程录像。

  5.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7.“蒙汉兼通”岗位面试试题由蒙文和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8.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9.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10.面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专家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影音资料、笔试试卷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长期保存。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包头医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在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包头医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该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根据学校需求情况按照面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考察工作由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成立3人以上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纪律意识、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采取函调、走访、审查人事档案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包头医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归口报送至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各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3.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务人员的指挥,违反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此次招聘工作将根据疫情变化随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包头医学院官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七、纪律监督

  1.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开招聘工作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及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3.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咨询及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0472-7166009

  2.监督电话:0472-7167715

  附件:包头医学院2021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包头医学院

  2021年11月15日


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8名专业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面向社会开展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批转《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试行多元化公开招聘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15〕186号)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平有序开展,特制定《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学院简介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2009年9月组建的集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教育与体育、公共管理与服务等专业大类于一体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下设12个教学系部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开设44个高职专业、26个五年制高职(3+2)专业和41个中职专业,7个职业本科专业。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8名专业教师,详见《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设置部分“高校毕业生岗”。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高校毕业生岗”是指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高校教育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养。

  2.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报名开始日前已取得相关证书)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3.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1号)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岗位。

  6.符合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同时执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精神,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7.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4.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公布简章

  《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简章》在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lbezy.com)公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认真填写并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电子版(扫描件)传至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zyrsc131@163.com邮箱。《报名表》中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应聘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招聘期间保持畅通,方便联系。

  咨询电话:0470-2283014王老师

  报名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岗”“高校毕业生岗”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8日9:00—2021年11月30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1月28日9:00-2021年12月1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被调整岗位的报名人员,可自行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9:00—2021年12月5日17:00;

  初审时间:2021年12月3日9:00—2021年12月7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2.应聘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名。每位应聘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专业测试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简章》及《职位表》招聘专业岗位、资格和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

  4.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及时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5.应聘考生须对所提交个人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6.应聘考生按规定时间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的应聘考生,如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如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的,可以在资格初审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项目人员岗”应聘考生请在2021年12月2日下午17:00时前,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如初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请于2021年12月3日9:00--2021年12月5日17:00时前参加其他岗位报名,在此期间,未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普通岗位应聘考生请在2021年12月9日下午17:00时前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应聘考生及时关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

  7.笔试前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到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81A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须及时关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并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上应聘考生的,应聘考生责任自负。

  8.应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当场确认《笔试准考证》个人信息、应聘岗位等是否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六、笔试

  (一)开考比例

  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开考。调整后的岗位数,适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考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试卷其内容为应聘岗位须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3.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蒙汉兼通”岗位人员的笔试《综合素质测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报考“非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可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试卷。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凭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5.政策加分: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呼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7.公布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七、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专业测试应聘考生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参加资格复审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笔试总成绩平均分数,则取消该应聘考生资格复审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护照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和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并提交本科、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5)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择业期内(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其档案应在报名开始前至考试结束,保留在原毕业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多次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5.资格复审及递补后,拟进入专业测试应聘考生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且该岗位的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未达到此次应聘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平均成绩,该岗位取消专业测试。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6.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进入专业测试环节,须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专业测试

  (一)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全部参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要求组织的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应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专业教师岗位2除外)。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1.教师岗位专业测试,应聘考生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或专业技能答辩等,时间为20分钟。

  2.专业教师岗位2(蒙汉兼通)专业测试,按照相关要求,专业测试试题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专业测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蒙古语言文字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专业教师岗位6、岗位7、岗位8专业测试,由试讲和专业技能答辩两环节组成,试讲和专业技能答辩满分分别为100分。第一,应聘考生参加试讲环节专业测试,即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第二,应聘考生参加专业技能答辩测试,时间为10分钟。

  4.应聘考生专业测试后由评委现场打分,专业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同考官组、同套试题、同一专业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平均成绩或命题组事先设定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1.专业教师(岗位1至岗位5)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试讲成绩×60%。

  2.专业教师(岗位6、岗位7、岗位8)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专业测试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答辩测试×50%)×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考生以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专业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在指定的旗市区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考生。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按管理权限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凭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聘用通知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下列情形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在本次招聘通知下发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十一、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除资格复审环节外,其他环节均不做递补。

  十二、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要求,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考生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为强化应聘考生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四)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简章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22830140470-2283016

  监督举报电话:0470-22833370470-22833300470-2283010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德正楼81A室

  附件:

  1.《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

  2.《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hulunbeier/20211127/2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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