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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编制!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503人,应往届专科有岗!

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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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34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方案》,现将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在巴林左旗以外地区工作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数量

  2021年巴林左旗拟引进人才134名,其中引进在编在岗人员99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35名。具体岗位详见《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若引进人员报名人数超出计划名额时,择优竞岗确定。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二)空编进人原则。人才引进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和人数计划内进行。

  (三)人岗相适原则。根据工作需要,拟引进人员的知识、专业、特长应符合调入岗位所需条件,工作履历与岗位匹配,做到人岗相适。引进人员5年内不得调出巴林左旗。

  (四)亲属回避原则。凡与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引进到该单位工作。

  四、引进条件

  (一)拟引进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在编在岗人员。

  3、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应具备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或全日制硕士学历、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高校毕业的海外博士或海外硕士学历[两类海外学子的本科毕业院校为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

  4、引进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在35周岁(含)以下(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急需紧缺人才或受到地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

  年龄及表彰取得时间均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人员引进范围:

  1、在读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拒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评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因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6、在编在岗(包括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行政事业单位被辞退人员不得申报“绿色通道”人才引进岗位;

  7、有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

  8、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情况。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17:30(以报名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行政单位、党群事业单位岗位咨询0476-7861435;

  其他事业单位及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岗位咨询0476-7869027。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个人申请方式进行。(本次人才引进报名及面试阶段不收取任何费用)

  1、在编在岗人员下载并手写《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报名表》、同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录用审批表(加盖公章)、在编人员证明(加盖公章)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申报行政、党群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将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blzqwzzb@163.com;

  申报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将申报材料发送到邮箱blzqrsjsyg@163.com。

  2、申请绿色通道引进人员下载并手写《巴林左旗2021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报名表》,《巴林左旗2021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评价表》,同时将报名表、引进人才评价表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成绩表和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扫描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blzqrsjsyg@163.com。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巴林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随报随审”的原则,对申请人网上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初审合格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初审不合格的,予以退回。

  2、资格复审: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需本人携带《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报名表》或《巴林左旗2021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报名表》、《巴林左旗2021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评价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业绩佐证材料等报名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竞岗。按照全旗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个人申报意愿,结合资格审查结果,初步拟定引进人员。若引进人员超出同一岗位计划名额时,实行竞岗确定。

  1、引进在编人员竞岗按下列资格条件确定:

  (1)学历优先:同一岗位学历高者优先;

  (2)院校优先:在学历相同的情况下,有海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按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确定人员;没有海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普通高校的次序确定人员;

  (3)学科优先:在学历、院校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流学科优先;

  (4)专业技术资格优先:在院校、学科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

  2、“绿色通道”方式引进人员竞岗按以下方式确定:

  (1)通过“绿色通道”方式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全部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及审核情况汇总后报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向社会公布审核情况。

  报名人数与设岗数比例高于1:3的,依据《“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人员范围;报名人数与设岗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工作由巴林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巴林左旗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3)面试评委随机异地聘请,评委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人才评价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按照引进岗位数1:1划定进入下一环节名单。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人才评价得分高低排序,人才评价得分也一致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综合考察。对拟引进人员,采取委托考察、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派出考察组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同时审核人事档案。对存在问题的,取消相关人员引进资格。

  (六)确定人选。根据评估及考察情况,巴林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提交旗委编委会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七)办理入职。经旗委编委会审定后,在编人员填写《巴林左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审批表》,按照管理权限,限期办理入职手续。“绿色通道”方式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各阶段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2、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相关工作人员要遵守人才引进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规办事。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监督举报电话:0476-7861436

  七、其他事宜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2、如工作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或其他特殊情况,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工作程序及内容进行调整,并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应聘人员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和通知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方案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巴林左旗2021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附件3:巴林左旗2021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评价表.xlsx

  附件4:巴林左旗2021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人才引进评价表填报说明.docx

  附件5:巴林左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巴林左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chifeng/20211125/21740.html


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6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本次科左中旗党委和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6名列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点击上方公众号名片链接

后台聊天回复【206】获取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在本次招聘计划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范围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通辽市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简章发布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择业期2年,包含2019、2020两年应届毕业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6日至2003年11月26日出生);

  2.户籍条件:科左中旗户籍岗位的报考者应为科左中旗户籍或大学入学前为科左中旗生源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人配偶为科左中旗户籍、报考人配偶为科左中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可报考限制科左中旗户籍岗位。大学入学前为通辽市生源的应聘人员视为通辽市户籍。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不受户籍限制。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户籍限制。通辽市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2017年以后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学业已经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涉及到的资格条件中未明确时间的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以简章发布日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列编工作人员;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https://club.allwintime.com/)注册并填报完整信息,提交之后不能再更改。应聘人员须实名登记并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蒙汉兼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8:30--12月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日8:30--12月7日17: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1日8:30--12月13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1日8:30--12月14日17:00

  本次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和“蒙汉兼通”岗位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缴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科左中旗政务网、“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或“科左中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审核通过后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自行选择试卷文种,试卷文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蒙汉兼通”岗位笔试试卷文种的选择不影响答题语种。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及《岗位计划表》,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再提交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8.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应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进行缴费。需缴纳报名费20元/人,笔试考务费50元/人,共计7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另收取面试考务费50元/人。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9.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2020年毕业生在报名时需上传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和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街道)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50分,满分100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蒙汉兼通”岗位笔试试卷分蒙古文和国家通用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提供蒙古文字试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提供国家通用文字试卷。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提供蒙古文字、国家通用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文种。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待发布打印笔试准考证的公告后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网站进行下载打印。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或“科左中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三)资格复审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椐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所有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5)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考前为科左中旗户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本人原“科左中旗”户籍注销页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配偶为科左中旗户籍或报考人配偶为科左中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配偶单位出具的在编证明;

  (6)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9)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10)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合同。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站通过微信扫码方式缴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公告)。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同岗位笔试成绩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三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由蒙古语言和国家通用语言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蒙古语言题须使用蒙古语作答,国家通用语言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可选择蒙古语言作答,也可选择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选填),但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员。

  考试总成绩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或“科左中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选岗和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科左中旗政务网、“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或“科左中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选岗。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

  拟聘用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以考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选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从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分数相同者通过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3.聘用。公示期满,选岗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所聘用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聘用人员均在科左中旗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在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注明。

  4.拟聘用人员从发布简章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最多递补三次。

  (三)应聘人员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科左中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或“科左中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科左中旗政务网、“左中人社”微信订阅号或“科左中旗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本简章由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党群部门咨询电话:0475-3219065

  政府部门咨询电话:0475-3219902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3219902

  附件1: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党群部门)

  附件2: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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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左中旗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9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简章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计96人(详见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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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范围

  1.2021年国民教育序列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民教育序列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国民教育序列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民教育序列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在鄂托克前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鄂前旗现在岗的基层“储备人才”。

  鄂前旗现在岗的基层“储备人才”是指:鄂托克前旗现在岗服务的鄂前旗引进或招考的基层“储备人才”。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不包含第二学位)和专业详见岗位表;

  5.一般要求具有鄂托克前旗户籍(含高考入学前为鄂前旗户籍)的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具有户籍要求的须符合下列条件方可报考:

  在鄂托克前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鄂前旗现在岗的基层“储备人才”。

  6.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月日的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开始之日前为准);鄂前旗现在岗的基层“储备人才”岗位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0年以后出生,月日的截止时间以简章发布开始之日前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考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简章发布之日前(含招聘简章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11.对于定向招聘的“项目人员”岗位,要求报考者须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报考“项目人员”,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12.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我市范围外的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我市范围外的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官方指定网站“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2日下午17:00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上午9:30——2021年12月9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0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1日中午12:00。

  (2)其他岗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2日下午17:00——2021年12月18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1日下午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自行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职位专业目录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旗人社局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3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指定电话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要切实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由于专业目录中新老专业名称前后不一致、一些还未涵盖的新兴学科以及国外教育学科等,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但须先交费后退费。上述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旗扶贫部门档案卡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笔试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相关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7.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素质测试等,试卷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命题、阅卷。满分100分。

  2.开考比例。

  (1)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4。若招聘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2)对于紧缺急需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将上述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招聘岗位名额,根据相关用人单位申请,结合报名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笔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种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必须用蒙古文答题。同一试卷只能用所规定的文字答题。

  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结合实际情况按照招聘类别安排考试场次。打印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于降低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同时适当降低面试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相关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区外院校的鄂托克前旗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有本人户籍注销页的家庭原户口簿或原鄂托克前旗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

  4.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计划招聘人数和考生所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比例内报考同一岗位的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均为外聘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可选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语言文字回答,但只能用一种语言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回答的考生,要为其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

  面试一般采取《公共基础知识》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能力等内容。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计算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总成绩×4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八)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旗人社部门具体组织考察工作,各用人单位密切配合。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条件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旗人社部门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不少于7天。

  2.公示结束后,旗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责任追究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托克前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旗人民政府、纪检监察、组织、编委办、人社、财政相关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纪检监察、组织、编委办、人社、财政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旗委编办主任兼任,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并具体负责招聘事宜。

  八、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五)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疫情防控

  根据考试疫情防控实际需要,将另行通知。

  附件:

  11.22鄂托克前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征集岗位意见表(1)(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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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5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为:承担康复辅助器具的设计研发、展示体验、宣传推广、质量检测和咨询服务;承担各类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士等公益性康复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服务;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进社区、租赁及居家无障碍设施改造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5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要求:假肢制作师、鞋类设计师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22日之后出生),矫形器师、听力验配师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22日之后出生)。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截止日期,大学本科及以下至2021年7月31日,大学本科以上(不包括大学本科)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需求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统一采取网上下载《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发送指定邮箱的报名方式进行。邮箱:nmgkffzqjzx@163.com(中心自行注册的邮箱)。

  1.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9:00—11月27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15:00。报名初审结束后若“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报考岗位:鞋类设计2)。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9:00—12月6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6日15:00。

  资格初审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实操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蓝、红色,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工作经历按照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进行填写,无要求工作经历岗位的可以不填写,报考岗位有要求工作经历的,必须按照条件要求累计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初审时间结束后将无法修改)。

  3.应聘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时刻关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门户网站公示栏招聘信息),以便了解有关事宜。

  5.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指定邮箱后,以邮件形式回复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随时登录邮箱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在初审时间结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以邮件形式回复,简要说明未通过理由。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2月15日9:00-12月16日17: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80号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院内。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实操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实操考试资格。

  4.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相关证件原件和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证书原件、证明原件、毕业证学历证明(学信网),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提供该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矫形器师(3)岗位,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具有矫形器装配资质机构(企事业单位)出具的累计4年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均可(传真件、扫描件无效),并附工作期间的社保缴费证明和该单位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取消实操考试资格。

  (四)实操考试时间:2021年12月18日-12月19日

  三、考试及成绩计算  

  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为紧缺专业人员招聘,只进行实操技能考试,由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1.实操考试开考比例。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假肢制作师、听力验配师、矫形器师开考比例均为2:1;鞋类设计师开考比例为3:1。

  2.实操考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3.考试科目为假肢制作、听力验配、矫形器、矫形鞋设计实操技能考试。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接受封闭管理并参加考试。凡是未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实操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实操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计算出考生的成绩。

  6.符合加分政策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7.实操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实操考试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实操技能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自治区人社厅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在实操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五、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实操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应聘人员在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取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自主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自主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进行2次递补。

  (二)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自主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门户网站公告栏内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在考试前需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七、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机关纪委  张晓琳;联系电话:0471-6945503  

  (二)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李梓屹;联系电话:0471-2846063。

  (三)网报技术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李梓屹;联系电话:0471-2846063。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2021年度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康复辅助器具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qujizhaokao/20211123/21659.html


2021年杭锦后旗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通知》(巴人社发〔2021〕25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求,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7人,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人,其中,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简称“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招聘岗位表》为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3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之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以上条件中,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前(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以下简称“项目岗位”),应聘者为在报名开始日前在我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1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我市户籍在外盟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也可报考。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二批为“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三批报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从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skszx.com)或杭锦后旗政府网(www.hjhq.gov.cn)下载《杭锦后旗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报内容要求电子版,不可手工填写),现场报名到杭锦后旗卫健委三楼309室报名。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2份,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正面照片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初审结果现场回复。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为:

  2021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为:

  2021年12月6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普通岗位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为:

  2021年12月13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应聘人员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需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要填写未就业时期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否则,审核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四)应聘人员对报名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次报名和初审不收取费用。

  (六)《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杭锦后旗卫健委及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为《医疗卫生类综合能力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不限定范围,不指定教材,采用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

  (二)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应聘岗位相应笔试科目卷面成绩+民族加分,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杭后政府网上公布。

  (四)笔试开考比例(应聘报名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4∶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对于公开招聘关键岗位上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经旗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申请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杭锦后旗政府网上公布。

  (五)笔试时间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报名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请关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杭锦后旗政府网。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杭锦后旗卫健委具体负责,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杭后政府网另行公告。

  (二)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报考“应届和择业期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XXX(姓名),是XXX大学XXXX年毕业生,档案自XXXX年XX月XX日存放我处,2021年11月16日前档案没有转出,落款需有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公章。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面试由杭锦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旗组织人社部门指导监督。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民族加分)×60%+面试成绩×40%

  2.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杭后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由杭锦后旗卫健委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由杭锦后旗卫健委会同旗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杭锦后旗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杭后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杭后政府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和杭后政府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栏。

  2.监督举报电话:0478-6623591

  附件:1.2021年杭锦后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1年杭锦后旗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



  杭锦后旗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3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byne/20211123/21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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