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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薪有编!内蒙古教育系统招聘1560+人,部分无资格证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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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522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做好2021年下半年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一)通辽市教育系统本次公开招聘522名列编教师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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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聊天回复【522】获取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114人,定向招聘“项目人员”192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2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项目人员”是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1日至2003年12月21日出生)。

  2.户籍条件: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通辽市外、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服务期满且具有通辽市户籍的“项目人员”,可报考“项目人员”岗位。

  其他岗位户籍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3.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根据2021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本次公开招聘中部分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具体见《岗位计划表》。

  4.蒙古语授课的岗位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6.普通话等级要求: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使用民族语言授课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2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1年12月31日之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参公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曾受到过师德师风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1年12月21日(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1年12月21日(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取得高校毕业证)。凡是到2021年12月21日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不能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tongliao.gov.cn/)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高校毕业生”“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2021年1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1日9:30-2021年12月23日16: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2021年12月30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28日10:00-2022年1月1日17:00。

  温馨提示: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注册后将无法修改,请谨慎填写。

  为方便应聘人员,将从各阶段报名第二天至报名截止日的每天10:00后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醒: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2)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提供服务地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7)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8)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数码彩照。应聘人员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进入资格初审。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填写完整工作经历(时间填写至简章发布日;填写时间必须连续;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旗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3:1,部分急需紧缺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2:1或不设开考比例,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项目人员”“蒙汉兼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应重新缴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8.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移动端微信进行缴费。报名费每人2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共120元)。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9.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需上传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考岗位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将于面试工作结束后自动退回。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妥善保存此次缴费订单号。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所报岗位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所有报考人员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报考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含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参加所报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信息技术考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30分,专业知识或教育信息技术7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

  2.试卷种类及要求

  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报考定向招聘“蒙汉兼通”岗位的,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笔试须使用蒙古语文试卷;报考其他教学岗位的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其他非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表》规定选择试卷。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月16日9:00-11:30

  应聘人员务必于2022年1月14日8:00-15日23:59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的指导下,由市旗(县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椐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应提交资格初审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特岗教师”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进行三次并由资格复审单位通知递补的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关机或无法接通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在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指导下进行。市旗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组织实施。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须用蒙古语作答;报考其他教学岗位的人员(含“蒙汉兼通”岗位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其他非教学岗位的人员按照《岗位计划表》规定作答。应聘人员面试只能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面试人员总成绩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公布,具体公布平台见面试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通辽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旗县(市区)体检工作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2.考察。由通辽市教育局及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情况。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事宜。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行政管理权限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不予递补。

  2.聘用。公示期满,按照管理权限,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报人社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计划表》中要求有服务期限的岗位,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在招聘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拟聘用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研究决定。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

  本简章由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

  监督举报电话:0475-8835100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35877

  附件:《2021年度通辽市教育系统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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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工作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2022年引进1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院概况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前身汉语言文学系与母校同龄,始建于1952年,校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民族地区最早设立的师范专业之一。1954年,汉语言文学系随母校一起迁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经过多年建设,汉语言文学专业已经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师资力量较强、学术影响较大的专业之一。马国凡、宋萧平、屈正平、雷成德、温广义、可永雪等一批著名学者、专家先后执教于本专业,形成了优良的学术传统。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获得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02、2003年分别增设新闻和对外汉语两个本科专业;2012年,秘书学获批为本科新增专业,于2014年招生,就业情况良好。1999、2009、2013年分别增设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资格。业已形成了研究生、本专科、成人教育、中小学教师培训等不同教学层次,以及融教学、科研、师资培训、职业技能训练、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办学模式。

  2003年2月,文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学院设有汉语言文学系、汉语系、新闻系、汉语国际教育系和秘书学系,并设有语言研究所、文学研究所、新闻与影视研究所、人文教育与实践教学中心。2016年1月,新闻系由我院剥离,与蒙古学学院、传媒学院相关学科成立了新闻传播学院。目前,我院拥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社科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2个;在职教职工6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近600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近300人,教育硕士近100人,汉语国际教育硕士60余人,函授学员200余人。学院还承担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语文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并与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作,承担了高级秘书及公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试工作,努力实现教育资源的社会化,办学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态势。

  文学院历史积淀深厚,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25人,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5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和在读博士23人,四十岁以下教师全部具有博士以上学历。有国家级优秀教师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教坛新秀2人。入选“草原英才”计划3人,获“明德教师奖”2人,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1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人。聘任国内知名专家杨义、李修生、王岳川、詹福瑞、张福贵、左东岭、李德山、黄征、舒乙、查洪德、赵金铭、刘壮等为学院兼职教授。

  汉语言文学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2020年),2021年获批教育部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中国古典文献学为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2008年)。2006年以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和西部项目26项,教育部课题8项,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5项,自治区社科规划课题21项,内蒙古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7项,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研究课题15项;在各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0余篇,出版教材和专著50余部;获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40余项。

  二、引进计划(教学科研岗)

  三、引进层次

  根据应聘者的思想品德、道德修养、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学术成就、研究方向、研究成果、发展潜质、社会影响力、项目研究等综合表现能力,经考核专家评定引进层次。

  四、引进待遇

  (一)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定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进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

  (二)普通、优秀博士: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普通博士安家费10万元,优秀博士安家费30万元,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三)高层次人才:根据引进层次,年薪25-150万元之间,安家费30-160万元之间,科研启动费一事一议。

  (四)配偶安置:根据学校相关政策,对优秀博士和高层次人才配偶按备案制形式安置或调入我校工作。

  (五)住房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在两校区提供周转房。

  (六)子女入学:对引进的博士,协助办理子女在我校两校区2所幼儿园和4所附属学校提供入学就读服务。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应聘。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和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上述用人单位指定邮箱。

  (二)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审查。

  (三)学校考核。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议,主要考核教学能力、基本素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办理相关手续。组织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公示、签订协议、报上级部门批准等。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务必完整填写相应应聘信息。

  2.以上所有岗位均常年招聘。

  3.具体岗位咨询,请与学院直接联系。

  4.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邮编:010022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81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学院

  邮箱:won6@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毕业学校+专业)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面向国家高等院校招考146名教师公告

  为了保障东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东胜区委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国家高等院校招考教师146人,具体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国家统招普通高等类院校专业对口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国家统招的艺术类院校所学专业为音乐、体育、舞蹈和美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幼儿教师招考。

  3.往届毕业生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4年8月1日之前,1987年8月1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

  4.身体健康(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招聘条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日;考录的应届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工作1年后若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考核合格的给予正式聘用,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告发布前。

  下列人员不受理报名: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计划及专业要求

  招考计划:

  1.中学教师42人:语文12人,数学11人,英语5人,物理3人,地理11人。

  2.小学教师96人:语文40人,数学37人,体育15人,心理健康4人。

  3.幼儿教师8人。

  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面向国家高等院校招考教师岗位表》

  三、招考待遇

  1.招考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正式教师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聘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享受东胜区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试聘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2.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东胜区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考程序

  1.具体时间安排

  (1)发布招考公告:2021年12月16日

  (2)网上报名:2021年12月22日8:30至12月24日17:30

  (3)网上初审:2021年12月22日8:30至12月25日11:30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1日

  (5)笔试时间:2022年1月2日(周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

  (6)资格复审:2022年1月12日8:30至1月13日17:30

  资格复审地点: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7)面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至1月1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8)公布成绩签定三方就业协议:另行通知

  (9)体检和考察:另行安排

  (10)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2.网上报名

  (1)报考的人员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段直接登陆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s.gov.cn/(点击“教师招聘考试”图标进入报名入口)。

  (2)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网上签署《参加东胜区教师招考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面向国家高等院校招考教师岗位表》中的专业信息,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确认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招考工作人员将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对审查意见有疑问时,请电话咨询:0477-2213449。

  (4)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请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3.笔试

  (1)笔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满分为100分。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点为准。

  (4)政策性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的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东胜区户籍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3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4.资格复审

  (1)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招聘岗位数在8人及以下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中间有弃权的,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最低合格线以下的人员将不再递补,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所涉及岗位不开考面试,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东胜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生须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加盖院校公章的在校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分组面试

  (1)中小学教师的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试者试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其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应聘者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

  (2)幼儿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教育活动组织成绩占40分,技能测试占6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告知应试者,应试者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满分为40分;技能技巧测试分为弹唱、舞蹈、绘画三部分,共60分,具体要求如下:

  弹唱:现场指定曲目,熟悉3分钟后边弹钢琴边唱,一次完成(25分);

  舞蹈:现场播放指定舞曲,听2遍后,现场自编舞蹈并表演,一次完成(20分);

  绘画:现场命题,5分钟之内画一幅简笔画(15分)。

  (3)笔试、面试均使用标准化考场,全程录音、录像。

  (4)成绩统计,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6.成绩公布签定就业协议

  (1)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公布后将安排签定就业协议。

  7.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

  所有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拟录用人员,在2022年7月份进行体检、考察和岗前培训,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2022年3月将开始安排拟录用人员至东胜区公办学校幼儿园进行跟岗培训。

  8.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防控要求,综合当前全区疫情发展态势,现就参加本次招考考试前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1.考前14天内,有鄂尔多斯市以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其中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将拒绝参加本次考试,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行程。

  2.笔试开考时所有考生必须携带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的附件2:《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结束后,在面试资格复审前所有考生尽量不要到有疫情风险的地区出行,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须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按疫情防控检查流程接受检查,出示承诺书、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将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六、其它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公开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3.建立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对报名但不按流程要求参加考试或不符合条件练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4.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聘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5.招考录用后,考生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录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其中考录后放弃的考生将记入诚信档案。

  七、本方案由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初审复审咨询电话:0477-2213449

  东胜区教育体育局:0477-8380731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面向高等院校招考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eeds/20211216/22298.html


包头市昆都仑区2021年下半年引进50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昆都仑区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一批优秀教育人才,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引进中学、幼儿园专任教师50名:语文7名、数学6名、英语4名、西班牙语1名、俄语1名、日语2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3名、历史3名、地理1名、体育9名、计算机2名、心理2名、学前教育2名。具体详见附件《2021年下半年昆都仑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分配;

  (四)户籍不限;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137所院校)语文、数学、英语、俄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政治、道德与法制)、历史、地理、体育、计算机、心理健康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等8所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拥有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等7所高校的英语、俄语、日语等语言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拥有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等高校的体育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5.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6.符合上述院校要求的相似专业应往届毕业生,符合岗位需求的也可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六)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往届生需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或国考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同时须签署自上岗之日起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承诺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其中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或取得正高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3日及以后出生);

  (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需服务期满并且考核合格;

  (十)拥有适应岗位需求的普通话证书;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使用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7.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9.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10.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流程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都仑区政府官网(https://www.kdl.gov.cn/),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官网发布公告,请报名考生实时关注相关网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依照引进条件对报考人才进行资格审查,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公布,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确属紧缺优秀人才,报请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确认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永久保存。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成绩)、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等尚未取得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及个人简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三)组织面试

  依据学科统一确定面试内容,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专家评委现场打分,面试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成绩现场公布,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无故不按时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为了保证本次引进人才的质量,将设置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学生将不进入人才引进范围。面试通过人员现场签订意向协议。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永久保存。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本次引进教师体检中将纳入“心理评估”专项内容。

  3.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名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汇总符合引进资格的拟聘用人才信息,形成人才引进工作报告,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六)公示。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昆区政府信息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由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就拟聘用人员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研究同意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四、引进人才待遇

  1.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其他待遇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执行。

  五、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为保证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要求明确如下:

  1.报名人员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2.报名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昆都仑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的指挥,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面试期间,考生需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携带应聘所需相关证件及材料,排队保持1米间隔,同时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进入面试现场,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近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面试现场。

  联系方式:

  昆都仑区教育局:0472--5225113

  电子邮箱:btkqjysz@126.com

  联系人:黄老师13754123663

  朱老师13847282528

  章老师13947248131

  附件:《2021年下半年昆都仑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xlsx



  昆都仑区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2021年12月3日


敖汉旗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公开引进30名2022年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赤峰市人才引进若干政策(试行)》(赤党发〔2021〕16号)《赤峰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赤组通字〔2021〕7号)《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旗教师队伍建设,经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绿色通道”方式公开引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30名。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岗位需要,专业与学科对口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30人)

  (一)高中教师19人。

  日语2人、政治1、物理6人、化学2人、生物5人、体育1人、美术1人、心理1人。

  (二)职业中学教师11人。

  语文2人、数学2人、英语2人、信息技术2人、机械加工1人、学前教育1人、汽车运用与维修1人。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甘于奉献,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199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公费师范生,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2)省属重点师范院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3)国内“双一流”大学(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2届毕业生,且所学专业是所报岗位相应或相近专业。

  3.具有相应种类或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引进。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在购租房、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当地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

  五、引进方式

  采取到高校现场,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开引进公告。

  公开引进公告由旗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和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报名者须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A.身份证;B.所在院校学历和学位证明(待毕业后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C.教师资格证或学校出具的认定证明(待毕业后补交教师资格证书);D.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待毕业后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E.《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应聘信息表》;两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敖汉旗教育系统“绿色通道”公开引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

  (三)面试。

  1.由敖汉旗教育局、人社局、旗委编办、纪委监委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组成学科评委会具体落实。

  2.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三方协议。

  (四)体检与考核。

  1.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再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考核工作由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敖汉旗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岗位后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纳入全额事业编制内管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约定服务期五年。

  4.对于学科人数不足公开引进计划人数的,该学科引进计划经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使用。

  七、纪律和监督

  公开引进教师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引进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方案由敖汉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476—5902356 

  附件:附件(报名登记表).xlsx



  敖汉旗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5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chifeng/20211215/22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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