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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内蒙古各地辅警招聘160人,男女不限,高中可报!

招聘速览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21年敖汉旗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

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内公发〔2018〕22号)的有关规定,经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结合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80名,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从严从细、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共80名。其中:勤务岗位65名(男60名,女5名);文职岗位15名,其中:计算机网络维护文职岗位10名(男7名、女3名),文书助理文职岗位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和待遇

  (一)应聘辅警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必须具有通辽市科尔沁区户籍,户籍取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前或生源地系科尔沁区户籍人员。

  3.年龄要求:勤务岗位辅警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12月31日前出生);文职岗位辅警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1)勤务岗位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计算机网络维护文职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计算机、网络工程等相关专业。

  (3)文书助理文职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身体和心理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伤疤、烟烫、无口吃、无重听、无吸毒史、无传染性疾病等,男性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下列人员:(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军人;(3)见义勇为人员;(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离校2年及以上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解聘的,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现役军人;

  10.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11.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待遇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由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与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待遇与科尔沁区现有警务辅助人员一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http://keerqin.tongliao.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应聘人员时关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禁毒大队一楼大厅(明仁大街西段,科尔沁区人民检察院东侧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0475-8255367。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材料如下:

  (1)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2)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附件3)(考生需提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资格审查时携带政审表);

  (3)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7)个人征信报告(本人携带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8)《退伍证》(仅退伍军人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离校2年及以上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截止到报名前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人填写《通辽市科尔沁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由社区提交、街道初审、就业服务中心审批,进行困难认定);

  (10)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8张;

  (11)报名费: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20元,笔试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人民币(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77号文件)。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政审工作,资格审查包括考生的年龄、学历、户籍、岗位条件、个人征信等相关方面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

  (二)考试与测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详见准考证。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一律用汉文答卷。

  2.心理测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椐心理测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1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人员;不足5:1的,按实有应聘人数全部进入心理测试。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心理测试。

  (2)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或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心理测试费50元人民币。

  3.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只限勤务岗位,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实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的通知》进行。

  (2)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核准赋分。其中一项成绩未达最低标准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测合格者进入面试,体测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3)体能测试费50元人民币。

  注意事项: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只限文职岗位。技能测试包括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

  (2)技能测试费50元人民币。

  5.面试

  (1)按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或技能测试结果按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3:1的,按实有应聘人数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费50元人民币。

  6.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按照报考岗位与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如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有关规定进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保满额招录。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具体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如下:

  1.报名人员截至现场审核当日14天内不得有出入境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城市旅居史。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审核、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现场报名时按照《通辽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令》规定执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试体温,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时需提供手机“蒙速办APP—国家电子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通辽市和科尔沁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4.如因疫情严重不能按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纪律监督

  1.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和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无法联系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方案由科尔沁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2.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报名登记表

  3.通辽市公安局科尔沁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考察政审表



  通辽市科尔沁公安分局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13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tongliao/20211213/22173.html


2021年敖汉旗公开招聘60名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经敖汉旗人民政府研究同意,赤峰市公安局审查批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敖汉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60人,其中:男性岗位52名,女性岗位6名,不限男女岗位2名。具体职位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截止2021年11月30日(不含11月30日)前具有敖汉旗户籍。

  3、考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政法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复转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在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在160厘米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纹身)、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并通过警务辅助人员体检体能测试项目要求。

  7、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此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统一调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11、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4、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将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中的敖汉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上传审核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时—12月21日17:00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20日9:00时—12月22日17:00时。

  3、报名须知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2寸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待资格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名登记表》(特别提醒: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2)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一般情况下,资格审核部门在应聘人员网上成功提交报名后的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高中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名称、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方案,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应聘人员,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4、本次招聘不收费。

  5、户籍及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1月30日。

  6、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务必于2021年12月24日8:30时至12月25日17:30时,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敖汉旗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截止2021年12月21日17:30,没有达到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根据报考人数核减招聘计划数或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调整至其他招聘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计划数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2、笔试时间

  2021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及内容

  笔试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常用法律法规和基本能力等相关内容。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只提供一种汉文试卷。

  4、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政策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予以照顾。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笔试总成绩公布

  (1)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总成绩将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三)体能测试

  1、所有参加笔试的考生均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在面试前参加体能测试,测试标准参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等要求进行。

  3.体能测试项目(见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1)男子组:100米、1000米、立定跳远

  (2)女子组:100米、800米、立定跳远

  (3)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发生意外,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4、体能测试成绩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工作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持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籍材料(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一份;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书,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以上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布,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复审时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有用蒙语进行对话和用蒙语抄写一段文字的程序,不合格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6、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1、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加上体能测试总成绩之和,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参加面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岗位考生均须用汉语作答,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4、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体能测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要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录取。

  (七)体检

  1、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5、涉毒检测。

  6.体检费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1、由敖汉旗公安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内容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标准进行,重点考察是否有以下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曾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聘用要求及薪酬待遇

  1、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拟聘用人员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上岗后如发现尚未追究和正在追究的违法违纪问题及其他不适合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要求的情形,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按照敖汉旗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标准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的各类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丢失将无法进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四)应聘人员报名及考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对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

  (五)本次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未尽事宜由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敖汉旗公安局负责解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敖汉旗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

  咨询电话:0476-4321957、13948469266、0476-432103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敖汉旗公安局

  敖汉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6日


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阿拉善盟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为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执法勤务类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办公综合岗位要求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阿拉善盟户籍(户籍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14日);

  5.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残疾、无斜视、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

  8.在同等条件下(总成绩相同),执法勤务类岗位按照以下次序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机关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内、协议期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因违法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管理、报盟公安局备案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19日。

  2.发布方式:通过“内蒙古腾格里”、“平安阿拉善”、“平安腾格里”等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5:00前。

  2.报名方式:通过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网址:http://www.ampta.cn,下同)线上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者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等相关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5.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9日—12月22日18:00前。

  2.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在应聘人员报名后提出初审意见,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完整或未上传电子照片的不予审核。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及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4.报考人员在成功上传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交考试报名费180元/人,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交费视为放弃报考,考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5.应聘人员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6.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另行通知,准考证将贯穿整个招聘环节,不得损坏、丢失。

  (四)笔试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结束后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示成绩。

  2.笔试时间、考场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加分条件:对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考生,在加权计算前的笔试综合成绩上加2.5分。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仅提供汉语试卷,考生在答卷时需用中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开考最低比例为3:1(应聘人数和聘用名额之比,下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报名人数开考,但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笔试最低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

  6.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民族加分)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前款规定开考。笔试成绩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持《准考证》、《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分女子组和男子组,女子组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男子组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具体注意事项请参阅《体能测评考生承诺书》。

  2.体能测评合格标准为:总分300分,每项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参加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和1000米(女800米)三项测评,其中二项测评的单项成绩均达到35分及以上为合格。对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该项成绩;对在体能测评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六)资格复审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2.资格复审时间将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发布时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3.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登录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打印);

  (2)政审表一份(登录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自行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字盖章);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退役军人提供民政局出具的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持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7)有从事公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所提供资料以原件为准,复印件需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8)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七)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面试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该岗位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具体最低分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八)总成绩计算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2.5分)×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照优先招聘条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考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3.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九)体检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1)体检医生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不合格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书面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主要社会关系等内容,具体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内公发〔2018〕22号)进行考察政审。应聘人员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在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间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时刻保持通讯畅通,一天内三次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十二)公示与聘用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按照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需出具承诺书;公示期满后7日内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公示期间,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自动放弃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此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同等学历条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新参加工作确定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同时,参照事业在编人员逐年调整薪级工资。

  4.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3年。聘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要求如下:

  1.参加考试人员截至考试之日14天内不得有出入境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城市旅居史。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参加审核、考试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2.参加考试时按照阿拉善盟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最新公告的规定执行,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试体温,报名人员经审核,符合参加考试条件的,参加考试时需提供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须携带《阿拉善盟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阿拉善盟和孪井滩生态移民示范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听从考务人员、医护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指挥。报名人员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或不服从相关工作人员管理的,取消考试资格。

  4.如因疫情严重不能按时开展招聘工作,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都应当回避。

  (二)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请予以关注。报考者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一)简章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0483-2212114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监督举报电话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0483-8640500

  举报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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