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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正式编!内蒙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401人,应往届+专科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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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人才引进57人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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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包头市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人公告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引进2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包头市财政局2021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3人公告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直属事业单位包头市大数据中心人才引进5人公告包头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直属单位人才引进21人公告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1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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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锦旗事业单位公开引进40名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2022年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九中学招录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2021年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五中学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青山区2021年度引进24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九中学巴彦分校(呼和浩特市第22中学)2021年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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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2021年度盟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65人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盟战略,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锡署发〔2021〕1号)有关规定,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5人(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取得境外著名大学(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青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00至1月10日17:30,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月4日9:00至1月11日12:00。对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提示理由退回,报考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完成报名程序。

  2.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于2022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间,每天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在报名截止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在1月11日12:00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根据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的一种或两种方式,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报名人员属于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五)审核档案。

  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人事(或学籍)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对不配合调档工作,不及时提供档案人员,将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具体提档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七)考察。

  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

  拟引进人选统一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九)聘用。

  1.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锡署发〔2021〕1号文件规定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引进人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对待。引进单位应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人才引进资格。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锡署发〔2021〕1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二)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人事(或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人才引进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公告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79—8275587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79—8235702

  监督电话:0479—8109925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锡林郭勒盟2021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表.xls



  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二次人才引进57人通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人才57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4、5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应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5.引进高学历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按上述学历对应要求执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含1月4日)。医师岗位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境外著名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1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编在岗的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

  2022年1月4日9:00—2022年1月6日12:00。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核通过。

  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非常重要,请务必牢记;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告和《人才引进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的初审

  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用于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月4日9:00—2022年1月6日17: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拟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岗位数比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笔试的方式按照5:1比例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采用笔试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应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用人单位将于2022年1月10日18:00前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人员。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属于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上公布,具体安排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专业知识测试。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4.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并进行公布。

  6.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报名人员因妊娠等客观原因,提供医院证明,经引才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延期体检,且体检合格后方可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呼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进入聘用环节,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对拟引进的在编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本人自愿辞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辞职后办理录聘用手续;对于资格审查无异议且准备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如本人人事档案不全,但不存在影响引进资格条件认定的,市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先行办理聘用手续并做好工龄认定工作,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主管部门做好后续档案补充工作。在编人员辞职后办理入编手续时,如引进在编人员属自治区管理范围单位内的人员,需在原单位辞职,在其所在单位本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办理销编手续后,市委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聘用文件印发前,所空缺岗位依次进行递补。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签定《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引才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及要求

  (一)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在原单位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且取得副高以上职称的,按原单位聘用的岗位进行聘用,其中,具有副高、正高级职称,且在原单位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可直接聘任到副高级七级、正高级四级岗位。如高级职称无空缺岗位,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特设岗位申请,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审核,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后,聘用至相应岗位。

  (三)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境外著名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给予10万元的安置费。

  (四)用人单位自聘用文件下发之日起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须明确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对(三)款规定的安置费,每年发放2万元,连续发放5年,服务期限未满离开录用单位的,所领取的安置费全部退回,并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不符合领取安置费条件的引进人员,未达到服务期限的,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471-4606265

  监督举报电话:0471-4606783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对岗位资格条件的咨询,查看《人才引进岗位表》用人单位联系电话。

  (注:以上咨询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五、考生特别须知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报名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卫生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报名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一)请报名人员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二)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等,并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三)请报名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相关公告。

  本通告由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岗位表(第二批)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


2021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为解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以下简称“新区”)人才短缺问题,进一步优化新区人才结构,经呼和浩特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数量

  2021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计划引进高学历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1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引进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含12月28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8日之后出生,含12月28日)。要求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报名人员须为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报名学历相应的学位;

  具有国外留学经历的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结束前,取得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引进人员在境内取得本科阶段学历的,须为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专升本除外)。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包括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2.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2021年8月3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6.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全程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引进人才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考人员报考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网上报名后,系统会自动分配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非常重要,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特别是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12月30日17:00。

  3.资格审核

  (1)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工作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牵头负责,新区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应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12月28日9:00—12月31日12: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4.资格复审

  (1)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照成绩高低顺序5: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及资格复审通知在报名网站发布。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详细内容,请关注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发布的有关公告。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明确面试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证件等。

  (5)报名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按照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②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④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其它能够佐证本人报考资格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面试

  1.面试具体事宜将在报名网站公告通知。报名人员须根据公告通知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取消其相应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设立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在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4.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新区党群工作部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

  5.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新区党工委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安排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对于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名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由新区党群工作部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聘用(调动)环节。按照相关程序,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已纳入事业编制的人员,原单位同意调动的办理调动手续;原单位不同意调动的,新区党群工作部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本人辞职后办理聘用手续。

  2.拟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名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在报名前须签定《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引进人才相关待遇及要求

  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政策咨询电话:0471-738802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71-3389632

  监督举报电话:0471-7388008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报名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7时)

  本公告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1日


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9名人才公告

  为加强我盟人才队伍建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9人,详见《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

  3.盟内在编人员;

  4.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法记录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公告发布网站为兴安党建网(网址:http://www.xingandj.gov.cn/)和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网站为兴安盟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候。

  2.应聘人员报名必须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相关条款和《计划表》规定的年龄、户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引进人才具体条件。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所用身份证件要与参加评估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阶段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

  5.有专业要求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的专业相一致。要求本硕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分别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专业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专业。

  6.应聘限兴安盟户籍的岗位,应在2022年1月6日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参加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

  7.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凡因《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不清晰、不真实、不准确而影响书面审查、评估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不候。

  2.地点:盟党政综合大楼一楼东北角盟人才服务局大厅。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之前,可先提供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公示确定人员名单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资格),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和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期间工资发放表复印件(单位法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与引进人才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

  (6)盟外在职在编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

  (2)应聘人员在参加资格审查前,需将应聘所需材料编制目录,并将所需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在资格审查时递交工作人员;

  (3)应聘人员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装订成册,造成材料丢失或递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影响审查结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审查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评估

  评估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1号)及修订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引进人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经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结束后,各考察部门要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六)公示和聘用

  1.拟引进人员信息在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引进人才主管部门向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档案和相关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办理聘用、编制注册手续。

  4.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相应岗位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有关要求

  1.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人才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如发现应聘者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引进人才工作秩序,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应聘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方案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另行决定。

  4.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和信息,通过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报名咨询电话:0482-8267670

  技术咨询电话:0482-8266117

  附件: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计划表.xlsx



  中共兴安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引进2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推进人才鄂尔多斯战略,提升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改善年龄和专业结构,发挥人才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鄂尔多斯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鄂党发〔2021〕22号)、《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16号),结合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空缺岗位情况,拟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鄂尔多斯市商务局综合保障中心)拟引进人才2名。引进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目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要求:发布公告之日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22日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学历学位需满足下列条件中之一:

  1.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2.取得国民教育序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

  3.取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海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提供学历认证结果。

  (六)专业条件:国际合作岗要求国际商务、东亚商务、商务与管理专业;综合管理岗要求管理学专业(详见附件)。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在报名结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3.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商务官网(http://swj.ordos.gov.cn)、“人才鄂尔多斯”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专项人才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验证报告等佐证材料后点击保存,并提交。

  3.资格初审:市商务局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参加能力测试人员,同一岗位能力测试人数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及时通知考生。如遇岗位取消,符合同一报名单位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因疫情原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查与资格复审

  1.考查

  本次引进人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形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应聘人员能力测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官网上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商务局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商务局在考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在指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B座801室)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按结构化面试的考查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查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形象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按专业能力测试×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应聘人员考查总成绩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官网上公布,根据考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商务局负责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市商务局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五)公示和聘用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市商务局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进行公示。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市商务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招聘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考生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新冠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市商务局、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办公室:

  0477-8588190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科:

  0477-858691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0477-858806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附件:《鄂尔多斯市商务局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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