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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正式编!内蒙古各地事业单位招聘1875人,应往届大专可报!

招聘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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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2022年教师招聘300人公告温馨提示:以上信息,您可以直接点击标题查看。

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4名工作人员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列编工作人员共734人。具体情况详见《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

点击上方公众号名片链接

后台聊天回复【734】获取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含内蒙古生源,即在内蒙古参加高考且高考前为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3.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岗位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二)不具有内蒙古户籍,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内蒙古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3.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

  4.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部分艰苦边远旗县区对考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招聘“蒙汉兼通”人员;部分岗位面向社区工作者、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4.“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四)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截至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2.部分岗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请考生注意。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国有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全日制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界定按照人社部《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等文件执行。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4.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5.下列人员不得录用:

  (1)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考生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登录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9:00——1月9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1月9日17:00;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将转为普通岗位放在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社区工作者、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及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3日9:00——1月17日17:00;资格审查时间截止到1月17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二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属于相近专业由资格复审专家组进行评定。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5.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由相关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请注意各阶段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7.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第一阶段“项目人员”岗位、“蒙汉兼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岗位交费时间为1月7日至1月10日中午12:00。交费时间截止后交费人数达不到1:4开考比例的,转为普通岗位于第二阶段再次进行报名(其他条件不变,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报名费退回原交费银行账户,需第二阶段重新报名)。普通岗位、社区工作者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部分变更属性岗位交费时间为:1月13日至1月18日中午12∶00。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和农村牧区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2021年毕业生报考费减半收取。符合退费条件人员,持《报名登记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1份,毕业证明原件、复印件,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于笔试环节后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8.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和交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9.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情况,紧缺急需专业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0.岗位表中部分免笔试岗位如报名人数过多,无法通过直接面试进行招聘的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

  11.《报名登记表》及《笔试准考证》可下载PDF格式,请考生注意留存以备后续环节使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1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部分不限专业或多种专业均可报考的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85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15分。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蒙汉双语卷),满分为100分,分为蒙古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部分,分值各占50%。除蒙汉兼通岗位外,其他岗位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包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4.笔试成绩加分: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2)对符合《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且由包头市统一安排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包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一线非在编医务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属于此类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此类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出现异议的,由资格复审专家小组作出裁决。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或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经历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其中,“蒙汉兼通岗位”面试试卷由蒙古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包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5%、面试占总成绩的45%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免笔试岗位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增加测试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体检结果报市人社局。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考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凭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为确需延长试用期的,最长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六)本简章由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306

  政府系统岗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2-6199985

  监督举报电话:

  党群系统岗位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12380

  政府系统岗位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472-6169995

  附件:包头市2021年旗县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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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聊天回复【734】获取岗位表



  包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22名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年轻干部来源,改善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包头市石拐区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石拐区计划引进人才22名。详见《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起,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以后出生)。

  5.报考区属单位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院校)中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起点,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④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6.报考医疗单位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四川大学、中山大学、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东南大学、同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兰州大学和中国海洋大学);

  ②部分医学类国家重点学科(共30个)所在院校为非“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301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广州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青岛大学、山西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苏州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

  7.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学历)。

  8.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10.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

  11.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第二专业不允许报考。

  7.有关高校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制定《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拐区人民政府

  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通过发送报考资料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月28日(从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三)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期间须提交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本人的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6.《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1)。

  7.《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3),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8.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9.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电话+报考单位)发送至sgqrsjrsk@126.com。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引进人才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

  1.本次拟引进人才数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进入考试环节。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组织面试。

  2.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增加实操实践环节。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且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时组织加试。

  2.体检工作由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人员组织到其它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组由专班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主要通过谈话了解和调阅核查本人档案及相关材料的方式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时组织加试),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经石拐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专班审定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人必须实名制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引进。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的请示。

  四、聘用管理

  1.引进人才原则上分配到所填招聘单位工作,列事业编制。

  2.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一年选派部分人才到重点岗位、重点项目、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参与全区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第二年到招聘单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列为优秀年轻干部,根据所学专业及各单位实际需求优先安排挂职锻炼和提拔重用。

  3.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优先兑现职称待遇。

  4.引进人才在石拐区工作期间,可提供前两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的人才公寓保障;也可给予购房优惠,在石拐区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享受一定折扣优惠。

  五、其他事宜

  1.引进人员在石拐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公开招考等方式离开工作岗位。

  2.对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余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最低服务期内离岗的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实行回避制度。引进人才期间,凡构成回避关系的引进人才工作人员按照回避制度,申请退出引进人才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届时将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布信息,影响个人考试等事项的,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6.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点。凡违反石拐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7.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2-87281820472-8728052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472-12388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00

  附件:1.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诚信承诺书

  2.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3.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baotou/20220114/23031.html


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2021年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工作需求,将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人数:5名;其中:舞蹈演员男性2名,女性2名,化妆师女性1名。详见《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具备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阿拉善盟户籍人员或生源地为阿拉善盟户籍;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的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详见《招聘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5日(不含)至2003年9月5日(含)期间出生(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7.《招聘岗位表》中涉及学历学位时间点截止在2021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9月5日(不含)之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8.《招聘岗位表》中涉及户籍时间点截止在2021年7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

  3.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编工作人员和公务员(列编招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在阿左旗人社局、阿左旗文旅局监督指导下,由阿左旗乌兰牧骑具体组织实施。

  四、报名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www.ampta.cn)。

  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00—1月17日18:00。

  (二)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三)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注册登录后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四)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中专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包括二学位及专业)。

  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年限的,须上传本人工作单位证明。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五)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二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六)在注册报名账户和填写报名信息时,应聘人员要注意信息准确。在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七)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八)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九)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可从报名网站查询,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在相应的报名时间内选择好岗位及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阿左旗乌兰牧骑具体负责实施。

  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9:00—2022年1月18日12:00。

  (二)资格初审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四)《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户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阿左旗乌兰牧骑负责解释。

  六、收费

  (一)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需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纳考试费70元/人(其中报名费20元/人,考务费50元/人)。交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交费时间为:2022年1月14日9:00—1月18日18:00。

  (二)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考试费,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供所在地扶贫部门发放的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的应聘人员可免交考试费。以上应聘人员考试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据实完整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在考试结束后20天内,持《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到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巴彦浩特镇腾飞路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电话:0483-8771001)审核登记办理退费手续。考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办理退费手续后30日内未退费到账的,请及时与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

  七、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准考证号等信息,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进行公告。

  (二)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不设笔试,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现场综合测试、一专多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舞蹈演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占总分的70%、现场综合测试占总分的15%、“一专多能”考试占总分的15%;特效化妆师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和现场综合测试占总分的85%、“一专多能”考试占总分的15%(一专多能是乌兰牧骑队员必备的素质,除报考本专业外,还需具备吹、拉、弹、唱、舞、演等专业技能,且须达到舞台演出水准)。

  (四)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开始前划定并公布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测试人数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阿左旗乌兰牧骑及主管部门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试内容

  (一)舞蹈演员

  1.专业技能测试:自选作品表演,时长5分钟以内。(70分)

  2.现场综合测试:基本功(跳、转、翻、旋转、把上、把下等综合组合)时长10分钟以内。(15分)

  3.一专多能:从主持、小戏小品表演、器乐演奏、声乐等专业中选取两项或两项以上,时长20分钟以内。(15分)

  (二)特效化妆师

  1.专业技能及现场综合测试:现场抽取命题,对两位模特进行舞台化妆和特效化妆,并现场解答化妆构思及舞台效果,自备化妆设备,时长20分钟以内。(85分)

  2.一专多能:从主持、小戏小品表演、器乐演奏、声乐、舞蹈等专业中选取两项或两项以上,时长20分钟以内。(15分)

  受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70%+现场综合测试成绩×15%+一专多能成绩×15%。

  应聘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总成绩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公布。

  十、优先政策

  在同等条件下,在专业赛事中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盟、旗级艺术奖项的优先录用。

  十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证明等详细内容,将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有关公告。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阿左旗各相关部门负责,旗公安部门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户籍;旗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应聘人员学历真伪。资格复审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审核人在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审核专用章。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三)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四)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达到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5.获得的国家、自治区、盟、旗级艺术奖项的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五年及以上专业文艺团队相关专业工作经历,需提供工作证明、考勤表、个人舞台演出照、近三年参加艺术专业赛事获奖证书等证明。

  十二、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在指定并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2.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尽快安排复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及旗文旅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及旗文旅局确定。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旗文旅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阿左旗人社局报送考察情况。

  (三)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对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在划定的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各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十四、公示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二)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五、聘用

  (一)经公示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列编聘用手续。

  (二)下列人员不得聘用: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五)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六)规定服务期的,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

  十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最新国家法律法规。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佩服口罩、提供健康码等(具体要求详见考试、资格复审等环节公告);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简章由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0483-8222218

  附:《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阿拉善左旗乌兰牧骑

  2022年1月10日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9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包头市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新要求和中长期规划建设发展目标,加强包头市自然资源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实施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拟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人才共9名,详见《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户籍不限;

  6.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博士学位(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7.发布公告之日起,引进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

  8.在校期间能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或相关专业的协会活动,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和文字能力。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3)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5)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zrzyj.baotou.gov.cn/)及“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个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能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科研业绩成果扫描件(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及成绩单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个别应届毕业生如因客观原因未能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需提供论文答辩成功的相关印证材料以及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

  3.报名邮箱及联系电话: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指定邮箱:btszrzyjrsk@126.com,联系电话:0472-6978911。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包头市自然资源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材料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组织开展,对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同意后,适当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面试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电话通知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在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时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如对面试成绩存有疑议,可拨打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电话0472-6978911咨询。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

  (五)体检与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行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2.考察。在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专门的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根据引进人才岗位的条件,审核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职称、技能资质等情况,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经历,个人诚信以及申报条件的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包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权限办理人事手续。

  2.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事业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含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的在岗临聘人员)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我局相关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四、有关要求

  (一)市自然资源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体检、考察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手续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要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加相关调查、考察、讨论、评议、投票、评分、审核、决定等活动,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二)对人才引进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认真做好引才工作各环节人员的自我防护和场所的日常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外地来(返)包人员均需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包头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政策咨询

  包头市自然资源局0472-6978911。

  附件:1.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

  2.包头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baotou/20211222/22456.html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18名专业人才公告

  为保证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公平有序,根据呼伦尔市委组织部、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总体方案》(呼人社发〔2021〕103号)要求,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及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引进专业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引进专业人才计划

  计划引进专业人才18人,详见《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情况表》见附件1)。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且有学历、学位证书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8)符合学院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1年12月31日前,如遇到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公告》中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需求情况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填写《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或所在党组织开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传至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zyrsc131@163.com邮箱。《报名表》中照片系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定为2022年1月15日上午9:00起至2022年1月19日下午17:00止。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470—2283014;15947104000王老师

  (二)资格审核

  1.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请在2022年1月22日18:00后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审核结束后,学院将形成专题报告及报名人员名单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报名表》;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人岗相适评估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三)人岗相适评估

  1.评估方式。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用专业课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课教师岗位,报名人员采取备课40分钟后,按专业课试讲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20分钟;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

  2.评估内容。专业课试讲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教学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3.评估方法。按照岗位要求,组成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人岗相适评估工作评委组,评委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经复核无误后,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并适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人岗相适评估环节专业课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均为满分100分。人岗相适评估测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人岗相适评估测试专业课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环节,报名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人岗相适评估测试时间与地点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7.总成绩计算

  (1)专业课教师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专业课试讲成绩;

  (2)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报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档案审核人选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档案审核。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专业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档案审核工作由学院进行初审后,报送市人社局复审。

  2.政审考察,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政审考察组,根据岗位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经历、工作表现、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通过考察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经历、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素质等情况。引进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结果,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五)体检和引进

  1.体检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4.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5.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学院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由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是否聘用的结论后,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备案。

  (六)递补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在学院需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监督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70—22830980470—2283396

  五、其他

  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学院及相关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按照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岗位需求情况表.xlsx

  附件2:2021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xls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月13日

详情请浏览:http://www.nmgrsksw.com/html/nmgrsksw/hulunbeier/20220113/22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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