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京华城案涉贪污重罪,柯文哲遭声押禁见

郭茂辰海峡传真 郭茂辰海峡传真 2024年08月31日 19:56

检廉单位侦办台北京华城容积率图利案,台湾民众党主席、前台北市长柯文哲31日因拒绝夜间复讯,遭当庭逮捕,柯认为违反程序声请提审,由法院介入审查逮捕是否合法。台北地院今日召开提审庭,裁定声请驳回,柯并解返北检。北检改定下午3时10分继续侦讯,讯后依贪污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前“立委”邱毅今天稍早在脸书发文表示,柯文哲明显在背水一战,拼了。

邱毅说,今天凌晨,柯文哲在廉政署历经十二个小时的侦讯后,被移送北检复讯。在侦查庭中,他拒绝夜间侦讯,检察官同意休息后再侦讯,但柯文哲拒绝,起身欲离去,检察官当庭“逮捕”,戴上手铐。柯文哲委任律师郑深元认为“逮捕违法”,依《提审法》要求台北地院24小时开庭审理,所以可能出现两种结果:
一是台北地院裁定“逮捕违法”,北检须当庭释放柯文哲,柯文哲可离去。
二是台北地院裁定“逮捕合法”,北检就会对柯文哲声请收押禁见,此即一般所称声押,声押后,柯文哲回押拘留室,等待台北地院开庭,裁定是收押禁见,还是交保候传。
邱毅表示,现在柯文哲应该是在台北地院的拘留室内休息等待,这应该是他一生中最艰难的时刻,人的意志力真正的考验,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今年中秋,柯文哲都不会好过。
根据中午传出的消息,台北地院法官上午10点开庭审理至中午12点结束,将声请驳回,全案解返北检复讯程序,柯文哲的背水一战失败了。另外,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的羁押庭也将要开庭。
北院表示,声请人柯文哲固以依卷附笔录,可知声请人并未经检察官讯问京华城案相关案情,故检察官并无由因其讯问所得之内容认定声请人就京华城案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而不符合“检察官于讯问后,认有第101条第1项各款或第101条之1第1项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无声请羁押之必要者”之规定等语。然本案声请人既经传唤或自行到场,检察官亦确有就京华城案讯问声请人之事实或讯问之意,检察官并于讯问后主张声请人有羁押之原因及必要,核与同法第228条第4项之规定相符,是本件所为之逮捕,应属有据。
北院裁定,本件声请人声请提审为无理由,应予驳回,并应解返原解交之机关即台北地检署。声请人柯文哲因违反贪污治罪条例案件,柯文哲并解返台北地检署。
之后,台北地检署开庭侦讯后,从扣押事证比对认为柯文哲罪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以贪污之图利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据了解,“廉政署”对柯文哲历经12小时约谈,过程中并未上铐,让柯坐自己车,给吃饭、喝水、休息。到北检复讯之初,检方也同意给柯3小时的休息时间,但柯认为不够,当场拒绝,一度起身欲径行离开侦查庭。

台北地检署调查京华城容积案从560%增至840%的始末,侦讯时任台北市副市长兼都市计划委员会主持人彭振声、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居中牵线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等关键被告后,认定全案涉嫌《贪污治罪条例》罪嫌重大,沈、应遭羁押禁见。北检30日指挥“廉政署”北调组以被告身份约谈时任台北市长的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及彭振声,并搜索多个住居所以及柯文哲办公室、民众党中央党部,并请柯、彭到“廉政署”侦讯,柯妻陈佩琪、彭妻谢夏荞二人以证人身分进“廉政署”、台北地检署,证人已请回,进入全案核心领域。

来源:综合两岸媒体报道,本文由“郭茂辰海峡传真”公众号编辑。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郭茂辰海峡传真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