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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快递绿色包装以后统一打这个标志,全球首例!


10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的公告。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志管理,标志的基本图案如下图。
 
市场监督总局标识,对快递包装实施绿色认证,在国际上尚属首例。中国作为制造大国、出口大国、物流大国,率先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也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减排承诺、展现大国担当的重要体现。
 附表: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
(第一批)



市场监管总局 介绍认证制度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薄昱民

下面由我向大家发布建立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的有关情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积极推动建立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助力行业绿色发展。 


一是注重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体系顶层设计。结合快递包装产业发展情况,经过全面研究和广泛采纳吸收意见,今年3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按照“统一管理、共同规范、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根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和管理,共同组织推动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 


二是加快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落地实施。10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以联合公告形式发布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正式落地实施。 


首批快递包装绿色认证目录优先选择了在快递行业中使用量大面广的包装箱、胶带等10种产品。认证规则明确了认证依据的标准、认证模式,并对降低认证成本作出优化安排。 


从事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根据认证业务需要,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相关检测活动。认证机构和检测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认证、检测全过程可追溯工作机制,保证认证、检测各环节和结果可追溯。 


三是强化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有效性监管和采信应用。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加强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及结果进行监督管理;各级邮政管理部门积极推动绿色快递包装认证结果的采信工作,对行业采信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充分发挥质量认证作用,服务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和绿色发展。 


媒体记者朋友们,伴随着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落地实施,相信很快我们就会在收寄快递时,见到印有绿色产品标识的封套、包装箱、包装袋、运单等快递包装产品,同时,带有中国绿色产品标识的快递包装还将承载着中国制造的出口商品走向世界各地,绿色标识将成为我们践行绿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市场监管总局 答记者问


Q: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绿色”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薄昱民: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以《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技术要求》为依据,从资源、能源、环境和品质等方面进行评价。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就意味着满足了资源节约、环境无害、消费友好等方面的特性要求,比如,采用天然的、可降解或可回收的原材料,严格控制产品重金属含量,无刺激性气味,可多次循环使用,胶带使用少,可回收等。 

以常见的纸质快递包装箱为例,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箱必须使用回收纸或回收植物纤维作为基础材料,并对铅、汞等金属含量进行严格控制,产品封装采用卡扣、拉链等设计,少用或不使用胶带封装,产品气味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使用环保的水性油墨印刷且印刷面积不超过规定比例




Q:

中国经济网记者提问: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能够解决快递包装绿色治理的哪些具体问题?


A: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二级巡视员侯延波:

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关系到包装生产企业、电商企业、寄件人、寄递企业、收件人、回收企业等多方主体,涉及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理全产业链条以及上下游各方面。治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家邮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从完善顶层设计、健全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注重试点示范和加强共建共治五个方面,扎实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

去年,我们结合行业实际提出“9571”工程,即电子运单使用率95%、50%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循环中转袋使用率70%、1万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四项指标分别达到98%、52%、75%和3万,超额完成,这恰恰说明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

今年,我们继续实施“9792”工程,(即: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70%、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90%、新增2万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截至8月底,全国“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94.3%,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68.5%,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87.2%,新增3.5万个设置标准包装回收箱的邮政快递网点),扎实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 

当然在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表现最突出就是快递包装产品缺乏权威的绿色认证,没有统一标识,造成消费者识别难、寄递企业采购和使用难、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检查难。开展快递包装产品绿色认证,可以有效化解上述问题,有利于推进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Q:

北京电视台记者提问:

建立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对推动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有什么意义?


A:

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副司长薄昱民: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制度,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治理工具。其本质属性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被形象地称为质量管理的“体检证”,市场经济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明确将绿色产品认证作为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培育绿色产品体系和绿色市场的重要抓手。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有关精神,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联合推行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此项制度是我国统一绿色产品认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是增加绿色快递包装产品供给,提升供给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快递包装行业绿色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 

目前,对快递包装实施绿色认证,在国际上尚属首例。中国作为制造大国、出口大国、物流大国,率先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也是我国积极履行国际减排承诺、展现大国担当的重要体现,为推动全球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提供了中国方案,我们也会积极地向国际互认体系提供中国的优良实践。




Q: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提问:

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推进绿色认证相关工作? 


A: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二级巡视员侯延波:

年初,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邮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认证目录(第一批)》和《认证规则》,国家邮政局印发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应该说,一意见、一要求、一目录和一规则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基本建立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体系框架。下一步,重点是结合部门职责和任务分工,抓好推进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认证政策的宣贯。提升全行业对绿色认证工作的认识,积极引导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绿色认证。

二是推进认证结果采信。纳入《邮政快递业绿色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积极引导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经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快递包装,逐步提升绿色包装比例和应用规模。

三是强化配套支撑建设。配合市场监管总局组建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技术专家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检测服务能力,解决供给不足问题。

四是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此外,我们还将建设相关信息系统,将绿色认证管理纳入其中,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 

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帮助我们加强宣传,同时也欢迎大家开展监督。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发布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的公告


为推动快递包装行业绿色发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邮政局关于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市监认证〔2020〕43号),现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第一批)》《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邮政局

2020年10月30日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适用于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邮政局发布的《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二、认证模式
初始检查+产品检验+获证后监督
三、认证单元划分
原则上,按照快递包装产品的类别、材质、加工工艺等划分认证单元。
四、认证实施程序
(一)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明确申请认证所需的资料(应至少包括认证申请书、合同、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等)。
认证委托人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应对认证委托进行处理,并及时反馈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信息。
(二)初始检查。认证机构应根据认证委托资料制定初始检查方案,明确初始检查内容、时限等要求,检查内容包括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等。
初始检查应覆盖认证产品的所有加工场所。必要时,认证机构可到生产企业以外的场所实施延伸检查。
(三)产品检验。认证机构应根据相关技术要求,明确检验样品要求、样品数量、检验项目等信息,并确保全过程可追溯。
认证委托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产品一致。检测机构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时,应向认证机构说明,认证机构应作出相应处理。
(四)认证结果评价与决定。认证机构对初始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作出认证决定,符合认证要求的,颁发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初始检查不通过或产品检测不合格认证机构不予批准认证委托,认证终止。
(五)获证后监督。为保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在证书有效期内,认证机构应持续进行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内容包括:质量保障能力监督检查、产品一致性监督检查,以及必要时的产品检验(全部或部分)。获证后监督可不预先通知获证方,可采取现场检查、市场抽样等方式进行监督。
认证机构应对获证后监督结果进行评价,符合要求的,应作出保持其认证资格的决定;不符合要求的,认证机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六)相关合格评定结果的采信。鼓励认证机构在实施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过程中采信其他合格评定结果。
五、认证证书
(一)认证证书的保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通过认证机构的获证后监督确保认证证书的有效性,期满后进行监督审查,合格即可续期。
(二)证书的变更。获证后的产品或生产者、生产企业等信息发生变化时,认证委托人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委托。
认证机构根据变更的内容,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批准变更,如需进行样品检测或现场检查,应在检测或检查合格后,方可批准。
(三)认证证书覆盖范围的扩展。认证委托人需要扩展已经获得的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范围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扩展产品的认证委托,并提供扩展产品和获证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认证机构根据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扩展产品有关技术资料,审核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差异,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必要时补充差异实验或进行现场检查。评价符合要求的,由认证机构根据认证委托人的要求单独颁发或换发认证证书。
(四)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认证机构应制定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的管理规定。认证机构应确定采取适当方式对外公告被注销、暂停、撤销的产品认证证书。
(五)认证证书的使用。获证方应建立认证证书使用和管理制度,确保认证证书的正确使用,不得误导公众,宣传认证结果时不应损害认证机构的声誉。
六、认证标志
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实行统一的认证标志管理,标志的基本图案如下图。
 
认证标志的样式和使用应符合《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七、认证细则
认证机构应依据本规则的要求,细化认证实施程序,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认证细则,并对外公布实施。
八、责任划分
认证机构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
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负责。
认证机构及其所委派的检查员对现场检查结论负责。
认证委托人对其所提交的委托资料及样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原文地址

http://gkml.samr.gov.cn/nsjg/rzjgs/202011/t20201110_323241.html
中国生物降解树脂大会11月15~17日在海口召开

会议时间:


2020年11月15~17日(15日报到,16~17日开会)

会议地点:


海口鲁能希尔顿酒店(海口美兰区琼山大道2号)

主办单位:


指导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办单位:

中国合成树脂协会

承办单位:

西安远大会议服务有限公司、海南惠嘉圆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海南省塑料行业协会、广东省塑料工业协会、深圳市高分子行业协会


会议费用:


3000元/人

收款单位:中国合成树脂协会


同一单位3人及更多人参会,在上述价格基础上打9折。

会议注册费用包括资料费、场地费、接送站费、餐费及会务费用等。住宿和往返交通费用自理。住宿费用直接交给酒店,由酒店开具住宿发票。

会场设有展览区域并按国际标准展位规格搭建展位,供参会企业设置展览空间。展位费1万元/ 3m×2m。预定展位可免一人参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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