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制房价的唯一办法
最近深圳高昂的房价和种种乱象成了网络关注的焦点,房产税成了抑制房价唯一的希望。
一、政策吹风
11月初,央行行长易纲在《再论中国金融资产机构及政策含义》文章中建议“要完善地方税制,提高直接税占比,才能更好摆脱土地财政依赖”。
怎么完善地方税制?答案其实也很简单:房产税。直接税和间接税,区别在哪?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就叫“直接税”,如所得税、遗产税、房产税等。像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劳务价格等办法转嫁出去,最终由消费者负担,这叫间接税。显然,我们的地方税制依然是以“间接税”为主。
11月,财政部部长刘昆的文章《建立现代财税体制》,该文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继续深化改革,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具体政策措施。如: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省级税收管理权限,授权省级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需要,依法确定地方税具体税率、税收优惠政策等事项。对于房地产税的表述,文章指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土地出让收入,是各个城市赖以扩张的重要收入来源,数据显示,在2019年,卖地收入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比例达到了85.8%,在2020上半年,这个比例已经达到了89%。想打破经济发展对房地产的依赖,只有扩大税收收入,做大“蛋糕”,提高直接税占比,就是最好的办法,而房产税就是直接税的“重中之重”。
二、试点
早在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分别开始了针对个人住宅房产税试点。
上海,仅针对上海居民的第二套房,而且家庭全部住房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征税。对于一个典型的三口之家,就意味着18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普通老百姓基本上是够用的了。而对于略有超出的那部分面积,按照0.6%的税率征税,压力也不算大。
重庆则通过房价高低来划定需要征税的高档住宅。在重庆,应税的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以上的住房”。而且每年1月1日,重庆还会根据房价走势,上调起征价格。2020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9587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而2020年4月,重庆市住宅成交均价是1.3万/平方米,这也意味着大部分的住宅交易价格都落在起征价格之下,无需纳税。
三、依据与效果
我国当前的房产税征收依据是198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根据《条例》,除了包括“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若干类免税房产,其他的房产每年都应该“依照房产余值”的1.2%,或者“依照房产租金收入”的12%计算征收相关的房产税。生活中,大家经常逛的综合性商超,上班出入的写字楼和车库,都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畴。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的数据,1999年到2019年20年时间里,北京市地方财政中涉及房产税收入从14.53亿元增长到354.43亿元,增长超过24倍。从房产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来看,我国的比例偏低。以北京为例,2019年354亿元的房产税收入,仅占北京地方财政收入的6%,而相关占比在美国则超过40%。
目前看来,在一线城市实施“累进制、惩罚性”的房产税,是很有可能的。对于拥有多套啊住宅的人来说,即便第一套免征、从第五套开始累进税率,由于房产昂贵,哪怕税率只有一个百分点,现金压力也会非常大。加杠杆的前提是赌房产涨价。但如果房地产税的开征,会让房价进入一个平稳期,房子很难套现。这些人还贷款之外还要交房产税,尤其众筹炒房和代持房产,现金流压力之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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